恶意混淆“屏摄”和“盗摄”的人是对哪些真正盗版不敢出声的人,但凡有一点弱一点的靶子可以混淆就饿狼一样冲上去撕咬。前段时间某电视剧工作人员怒怼高清点摄盗版资源的时候,竟然连个爆都得不到。
“盗摄”如果从资源盗取来说,说实话,盗版手段早已经从二十年前的录屏枪版模式转换成盗取高清资源。
“盗摄”如果从剧透来说,真正剧透的反而是剧方的宣传协作方。
可是以上两种怎么都不该是为了某些人为了扩大自己对“屏摄”禁止的影响力而无限度的攻击没有剧透的公众人物。我之前不明白为什么反对屏摄冲在最前面的是影院院线,直到我直到豆包告诉我院线+影院方可以从票房分取 57%,我才恍然大悟。切肤之痛,当然会更让人真心实意的从电影票房角度去坚定的抵制屏摄。但是,重点难道不是在剧透才会影响票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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