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昭在路上
26-05-17 21:32 微博认证:心理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为了那个电影我还专门补习了一点法律知识。
制片方硬刚网友,提出:判决书里,当事人称自己被拳打脚踢,法院予以确认,所以家暴是发生了的。
我专门查了查,这个“予以确认”是说“确认她这么说了”还是“经调查取证她说的属实”。
答案都不是。
是“确认她这么说了,并且由于公诉方提不出实锤证据反驳,因此采用有利于被告的说法默认她说的是真的”。
但由于各种原因(猜测比如只是当事人口述孤证,结合同租者证言等),判决没有采纳该证词(采纳的话应该有防卫过当的说法)。
我又查了下,当年判决的法官是2025年刚被最高法评上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共90人获评,该法官为陕西省当届唯一获评者),也是药家鑫案的法官,业务能力应该是值得信赖的。
所以到底发生了什么,大家可以自行判断。
但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拍电影,加上那些内网外网的发言,这个绝对是有问题的。
顺便,制片方说有司法部的手续,网友发现拍摄期间主管的有关领导已经进去了。

反家暴当然是应当的,我本人也在工作中帮到过许多被家暴的女性和少量被家暴不敢反抗的男性鼓起勇气开始合法反抗挣脱枷锁,也知道法律机制的建设并不完善、并且是一步步来的,现实操作中有很多无奈之处,一些人遭遇家暴后确实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并且越往前这个问题越严重。这些问题真实存在,得承认,然后慢慢改进——事实上,这些年的改进幅度是非常快非常快非常快的,这个有机会再细说。
但是,反家暴是一回事,打着反家暴的旗子塞私货公然挑衅法律挑衅公众的道德底线让罪犯演自己的经历当正面主角岁月史书是另一回事,这就和反公共场合抽烟不同于泼果汁、反对XX不平等不等于打X拳一样。这个角度看,用“别有用心”来形容这片子,一点不为过。
顺便,这片子的演员和制片人的言论拿来做文本分析都非常有意思,满满的受害者叙事煽动味,哪怕只是数数里面有多少个被动句、什么时候使用被动句就会看个大概。外网发言更是味蹿得不得了,在“别有用心”前挂个前缀,“一小撮别有用心”,不冤枉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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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