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被闺蜜胁迫卖淫多人被追责#当时我就震惊了!现在的闺蜜是怕你过的好,害怕你比她漂亮。兄弟是怕你过不好,害怕你开路虎。纯纯的塑料姐妹情。13岁的天真被昔日“闺蜜”亲手推进深渊,强迫卖淫20余次,非法拘禁加毒打。讽刺的是,法律的温度在保护未成年犯罪者身上如此“到位”——主犯因未满16岁最初竟被免予追责。这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恶毒的讽刺:保护的是残忍的施暴者,而真正的弱小受害者却被遗忘。更要命的是,那些花400元就能买一个13岁女孩一夜的10名嫖客,竟要靠受害者父亲四年单骑走天涯才被追刑。希望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是弱小的人,而不是仅仅因为年龄限制的恶徒。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