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庄大故事:被私自变卖填埋的村坑塘,藏着乡村治理警示
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每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都藏着关乎集体利益、乡村秩序与法治底线的大故事。一方村头的坑塘,曾是村民灌溉农田、洗衣洗菜、夏日消暑的公共空间,承载着几代人的乡村记忆,更是村集体不可分割的公共资源。可如今,在一些乡村,却有人动起了歪心思,无视法律法规、不顾村民集体利益,私自变卖集体坑塘,擅自填埋改造成宅基地,一场看似不起眼的私下交易,撕开了乡村土地管理的漏洞,也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然而就在河北省清河县王官庄镇西王官庄村。据当事人跟我们反映本村有6个坑塘被私自买卖占用。却私自占为所谓的个人财产占有掩埋,本村村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是石沉大海直今没有人过问,希望属地监管部门尽快地核实情况,还本村村民一个明白。
乡村坑塘,看似是无人在意的边角水域,实则权属清晰、用途明确。按照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坑塘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个人仅能通过合法承包获得使用权,绝无私自处置、变卖的权利;同时,坑塘作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若要变更为宅基地这类建设用地,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办理农用地转用等相关手续,任何个人、村组都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可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乡村人员却将集体公共资源当成了个人“私产”,一步步突破底线,上演了非法处置集体土地的闹剧。
事情的开端,往往从一场无人知晓的私下交易开始。有的是村小组负责人、个别村民,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全体村民大会表决,未征得村集体和绝大多数村民同意,擅自将集体所有的坑塘低价承包、变相变卖;有的是承包坑塘的村民,无视承包合同约定,不再履行灌溉、养护等义务,反而动起了“填塘建房”的念头。他们私下联系想买宅基地的村民,口头约定、私下收款,将原本属于集体的坑塘,分割成一块块所谓的“宅基地”,以远低于合法审批的价格出售,看似双方各取所需,实则完全违背法律规定,也彻底侵害了全体村民的共同利益。
随后,填埋坑塘的违规操作悄然上演。挖掘机、运土车开进村庄,一车车土方倒入原本碧波荡漾的坑塘,原本承担着蓄水排涝、生态调节、农田灌溉功能的坑塘,被一点点填平。没有任何审批文件,没有土地用途变更许可,甚至不顾周边村民的反对,违规填埋持续推进,一块块水域变成了平整的土地,被打上了“私人宅基地”的标签。这些人始终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乡村土地没人管”“自己承包的土地自己说了算”,却全然不知,私自填埋集体坑塘、非法改变土地用途,早已违反《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行为的无效与违法。
这场违规操作,带来的危害远比想象中更深远。对村集体而言,公共资源被私自侵占、变卖,集体利益遭受直接损失,原本属于全体村民的公共空间,变成了少数人牟利的工具,激化了村民矛盾,破坏了乡村和谐;对土地生态而言,坑塘是乡村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擅自填埋会破坏乡村蓄水排涝能力,雨季极易引发积水内涝,同时损毁水域生态,影响乡村环境;对参与交易的双方来说,私下买卖的宅基地不受法律保护,无法办理确权登记,更不能合法建房,一旦被查处,不仅房屋要被拆除、土地要被复垦,购地款难以追回,卖方还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小村庄里的坑塘处置,从来不是小事,它关乎乡村法治建设、集体利益维护和乡村长远发展。杜绝此类违法行为,一方面需要强化乡村法治宣传,让每一位村民都清楚,集体土地不可私自买卖、土地用途不可擅自变更,认清违规交易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要压实乡村基层监管责任,村组干部要坚守原则,严格执行集体资产处置流程,涉及公共土地转让、用途变更,必须经过集体表决、上级审批,全程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乡村土地巡查力度,对私自变卖、填埋坑塘,违规建设宅基地等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绝不姑息。
一方坑塘,系着集体民心,连着法治底线。小村庄的故事,从来都离不开公平、法治与集体利益的守护。唯有守住法律红线,管好集体资源,尊重全体村民意愿,才能让乡村土地管理规范有序,让每一份集体财产都得到保护,让小村庄在法治护航下,实现真正的和谐与发展,让那些侵害集体利益的违规行为,彻底失去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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