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英雄玉椒龙 26-05-1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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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来的妈妈》问题处理不好,可能“重塑”内娱体系。这个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姚晨方回应##监狱来的妈妈女主多平台账号被禁##曝监狱来的妈妈撤档#
《监狱来的妈妈》由秦晓宇执导,片方宣称改编自主演赵箫泓(原名赵晓红)的经历,定于2026年5月30日上映。剧情是主角廖红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服刑十年后出狱,重建生活、修复母子亲情的故事。
2025年入选第73届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唯一中国影片),赵箫泓凭此片获最佳主角银贝壳奖,
但是法院文书显示,2009年赵箫泓因琐事争执持刀捅死丈夫,定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未认定家暴,原判15年、实际服刑约11年。影片却包装为“反抗家暴悲情故事”,被指美化犯罪、篡改案情、消费逝者;其本人出演并获奖,也引发“劣迹艺人出镜、借犯罪经历牟利”的法律与伦理争议。
所以我认为有关部门必须处理好这点。

1.内娱之前一直拒绝劣迹艺人,赵箫泓(赵晓红)是实打实故意伤害致死案的服刑后人员。这个背景比大部分被封杀或者软封杀的劣迹艺人的情况还要严重。那如果赵箫泓主演的电影畅通无阻,那么封杀抵制劣迹艺人的原则就成了笑话。
难道艺人涉嫌违法犯罪就得退,但是进入娱乐圈之前违法犯罪就没事了?这不等于鼓励先留个案底?
《监狱来的妈妈》这个项目最神奇的地方就是在于电影局审核方面肯定是能注意到这是服刑人员主演的电影。然后给过了。
首先是去参加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按照电影局的规定,是必须得取得龙标才能去国外参展的。

二就是定档5月30日,这个也肯定是要获得龙标的。甚至有些上完电影节的电影上院线之前还要再审核一遍。
剧组在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的时候已经公开表示主演是服刑人员,甚至主演还接受采访。再迟钝,在这个时间点上也能注意到了。
2.电影宣传真实改编,但是宣传的内容却和判决书上的不一样。这点很多博主提到了。法院判定了赵箫泓是和丈夫因为琐事吵架之后动的手。导演和主创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所描述的内容也前后不一,各种矛盾。
如果播出了,反而是对反家暴概念的莫大讽刺。以后真的有推行反家暴概念的作品,很多人也会因为这部消耗了热情之后没有什么反应了。

3.根据赵箫泓和导演的口述,其实是导演以“拍摄纪录片”为理由去监狱参观,然后在文艺汇演上看到了赵箫泓唱歌,选中了赵箫泓——并不是赵箫泓遭遇家暴后接受采访/引起关注。是先有的这个演员人选。

4.并且导演一开始申报的项目应该是纪录片,后面却变成了演绎的电影。这个本来就涉嫌钻空子。
《监狱来的妈妈》导演秦晓宇和演员赵箫泓都说过,
导演秦晓宇一开始是以“拍摄纪录片”为由去监狱参观,然后在文艺演出上看到了赵箫泓唱歌,选中赵箫泓当主演,纪录片也变成了现在的真人演绎剧情片。

所以导演能去监狱参观以及去监狱做影片的其他工作基本上是以纪录片为由的。

秦晓宇后面说,电影是有纪录片片段的。说明“以纪录片为由获得监狱方面配合”这点是绕不过去的。

但赵箫泓获得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影后,说明这部片子海外争奖是以演绎部分为主的。

那么秦晓宇至少是没有遵守“拍摄纪录片”承诺的。或者说以“拍摄纪录片”获得了配合,后面却改成了演绎剧情,甚至内容也和现实不符,和纪录片“写实”大相径庭了。

我好奇电影局和监狱方面注意到他这个操作了吗?至少赵箫泓都靠表演拿了影后的时候也能注意到吧。
导演在放映场上说,本片以纪录片+表演形式进行演出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是一开始以纪录片当个幌子,后面想怎么拍就怎么拍,不符合事实也可以,还可以过审?那让其他不过审的片子效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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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于说放行了这部片子之后,如果别的电影不过审,就会有不少人拿这部电影做例子,如果有其他艺人因为丑闻退圈或者封杀半封杀,也会有人拿这部电影做例子。这样原本的秩序的推行会遭到重大的阻碍了。从善如流,从恶如崩。 http://t.cn/AXimcl8C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