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的治理不能只靠一位耿同学#【安徽时评 | 自查还是被举报?】#学术治理需破除民不举官不究##耿同学曝上海大学一院长论文涉造假#近日,科普博主“耿同学讲故事”接连举报多名高校学者、教授学术造假,引发舆论关注。17日晚,“耿同学”发布最新视频,放话“‘杰青’(编者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造假的素材我手里还有,而且不止一个……请各位‘杰青’自查”,视频标题更是直白:“给‘杰青’们一个自查机会,拒不整改,再行举报!”
此前,他的举报已有多所高校回应。同济大学确认其举报的论文存在学术不端,免去涉事院长职务并解聘第一作者。南开大学、上海大学成立调查组,对被举报论文启动调查程序。有媒体评论称,“耿同学”的举报,让高校与学术界经历了一场“地震”。
如何看待“耿同学”的再次公开喊话?
有网友表示看不懂,如果真掌握“杰青”造假的实锤,就该继续举报,“一个都不能少”,而非区别对待。也有网友担忧,这背后会不会演变成“学术打假”变“有偿不举”的生意?“耿同学”是否在借打假之名起号牟利?
也有网友持支持态度,如果被点名的“杰青”们真能就此自查、自纠,承认问题、撤回造假论文,所在单位严肃处理,那么个人打假就能转化为推动学术共同体建立自查自纠机制的动力。毕竟个人力量有限,良好的学术环境,终究需要共同体具备自我净化能力。
作为一个全职科普博主,“耿同学”通过学术打假积累人气、获得关注,无可厚非。更何况,他的作为对治理学术不端、净化学术环境具有重要社会价值,这也是他能获得广泛支持的原因。
然而,如果他像部分网友担心的那样,与涉嫌造假者“勾兑”,以举报为要挟收取费用后收手,那就不仅会毁掉自己的声誉和形象,更涉嫌违法经营、敲诈勒索。近年来,确有自媒体以曝光丑闻为名寻求“合作”,机构“花钱消灾”,博主收钱后不再曝光,这属于不正当交易。
更值得关注的,是被喊话的“杰青”及其所在高校,是否会严肃对待这次不点名的举报,真正开展自查自纠。“耿同学”称,他提及的涉造假“杰青”范围已经足够小,“如果自查无果,说明该‘杰青’没有管理实验室的能力”。
其实,这还不只是管理能力的问题,更可能是不想查、不愿查。正如“耿同学”在自述中所说:“这段时间做打假以来,没有任何一篇问题论文,是官方自己去找出来的。这是迄今为止让我感到最失望的一点。”在他喊话之后,能否有“杰青”或高校主动查出问题,或许正是检验此次学术打假成效的试金石。
社会举报是治理学术不端的重要力量,但不能只靠举报。
一方面,公众能发现的学术造假、抄袭问题,往往属于“浅层次”的,像实验数据造假这类专业问题,需要更强的专业能力才能察觉。另一方面,查实举报是否成立,必须经过严肃的学术调查和认定,舆论评价替代不了专业判断。
更重要的是,治理学术不端不能“民不举,官不究”。只有举报才核查,没有举报就不关注。“耿同学”喊话“自查”,其实是对高校建立学术不端预防与处理体系抱有期待。2016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要求高等学校应当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不骄不躁、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应当建立教学科研人员学术诚信记录,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课题立项、人才计划、评优奖励中强化学术诚信考核。#一个退学博士掀起的学术打假风暴##退学博士耿同学已签约MCN##耿同学举报前曾有人求他不要曝光##耿同学又点名4高校5杰青#
但从现实来看,受“唯论文”“唯奖项”“唯帽子”等评价体系与功利化学术政绩观的影响,部分高校的学术共同体异化为利益共同体,对学术不端行为不是及时发现、严肃处理,而是默许、纵容甚至包庇。这才有了“耿同学”此番学术打假。
说到底,学术不端的治理,不能只靠一位“耿同学”。(安徽时评)http://t.cn/AXif6zh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