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205天清华女博士见到被抢孩子#一场时隔205天的母子相见,竟要以“撤销人格权侵害禁令”作为入场券——清华女博士石可被迫接受这冰冷条件,才短暂抱到被丈夫雇人抢走的儿子。当亲情沦为博弈筹码,我们不得不追问:法律如何穿透“抢自己孩子”的困局?以下从三个核心问题深挖。#律师说法#
1. “骗婚生子”能追责吗?
法律没有“骗婚生子”这项罪名,但能刺破抚养权争夺中的恶意。如果男方真的精心算计,等到孩子满2周岁(2周岁内原则上判给母亲)再动手抢夺,这种预谋在抚养权判决中将成重大减分项。抢夺、藏匿子女被《未成年人保护法》明令禁止,法院可视其为不利益子女的行为,打破“谁抢到就归谁”的假象,让恶意方可能丧失优先抚养权。法律不惩罚感情欺诈,却能让把孩子当筹码的人付出代价。#小砚台的普法时间#
2. 生父暴力抢孩子,为何是法律重灾区?
“自己孩子不算抢”是最大认知误区。生父雇人暴力抢夺,直接侵害母亲监护权与幼儿人身自由,如果伴有破门、殴打等情节,还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本案中,男方仅被司法拘留15天,违法成本远低于获得“既成抚养事实”的收益,导致抢孩子成了低风险博弈。孩子不是谁抢到就归谁的财产,以暴力手段争夺抚养权,必须被明确为违法而非“家事纠纷”。
3. 面对藏匿,能发什么“令”?除了等判决还能做什么?
法院签发的人格权侵害禁令就是锐利武器,直接禁止继续抢夺藏匿,违者可罚款、拘留。男方以此作为见面谈判的筹码,恰恰反证了禁令的威慑力。受害者还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送回孩子”的裁定。在漫长的判决之外,务必要求法院对拒执者启动刑事追诉程序(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步向公安机关以非法拘禁等事由寻求立案,打破“无侦查权”的僵局。同时,借助妇联、媒体等社会力量织就监督网。最关键的提醒是:绝不以撤销保护令来换取短暂相见,因为每一次退让,都在削弱法律对母子最后的庇护。对孩子最好的爱,是让争夺者清楚——暴力夺不走权利。 http://t.cn/AXimNPH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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