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议法
26-05-18 14:57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法律博主

#山西吕梁一驾校招生宣称文盲包过#“文盲包过,光标自己动,5分钟92分!”#律师说法# 这不是段子,是山西吕梁临县一帆驾校把国家驾考玩成了明码标价的黑色生意。这条路一旦铺成,无异于批量生产'马路杀手',必须把里头的法律账给大家算清楚。

先说核心结论:这不是简单的行业违规,而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驾校人员考前培训作弊方法、安排枪手后台远程代答、教练在考场手势指挥,这种规模化、产业化的操作,完全符合“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构成要件。以一帆驾校跨省招揽的体量,很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涉案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已有判例中,某驾校校长组织5677名学员作弊牟利256万元,终审被判四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五年内禁止从事驾考培训行业。

接下来详细说那五个核心问题:

第一,驾考系统属于国家机关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后台枪手远程操控答题,已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本案中,驾校人员在考场电脑上动手脚、安装作弊软件,让枪手远程接管考试系统,这就是赤裸裸的侵入行为。

第二,驾校人员系统性培训、提供后台操控,毫无疑问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这里要特别提醒:介绍生源的教练、配合放水的监考人员、收费牵线的中介,只要参与了这条利益链,都可能被认定为共犯,一个都跑不掉。

第三,驾考系统的管理权限归属交管部门,如果考场工作人员或考官收受了驾校的好处,默许甚至配合作弊,就可能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 说到底,那些“光标自动答题”的考场背后,一定有人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德州、咸宁、梧州等地均有考官因驾考舞弊被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的判例。

第四,花钱买“包过”的学员也别想全身而退。 一旦事发,不仅所有考试成绩当场作废,一年内禁止重考;就算已经拿到驾照,也会被撤销,三年内不得再申领。更严重的是,如果学员明知驾校在组织作弊仍然付费参与,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共犯。就为了一个本本,把自己的前途搭进去,值得吗?

第五,通过作弊拿证上路肇事,保险赔不赔? 法律上有个定性:作弊取得的驾照属于"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本质上就是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种情形下,商业险可以直接拒赔;交强险虽然要在限额内先行赔付受害人,但保险公司赔完之后,有权向驾驶人全额追偿。也就是说,出了事最终所有赔偿都要自己掏腰包,保险等于白买。 http://t.cn/AXimsD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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