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延明
26-05-18 15:03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给厦门律师陈文龙的《催告函》期限已过。看样子,没起啥作用。

检讨了一下,发现咱是人微言轻,正式的《催告函》在他眼里,啥也不是。

作为老百姓,咱还是得依靠政府。 ​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