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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延明
26-05-18 15:03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给厦门律师陈文龙的《催告函》期限已过。看样子,没起啥作用。
检讨了一下,发现咱是人微言轻,正式的《催告函》在他眼里,啥也不是。
作为老百姓,咱还是得依靠政府。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