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6-05-18 15:06 微博认证: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警惕“超”出来的事故】#案例警示# 4月9日,黎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318国道2251公里+300米处转弯时,货厢内超长的钢管与直行由申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黎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车厢长度 ,是造成事故同等原因,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当事人申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同等原因,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四川交警 http://t.cn/AXiuP6E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