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者之 26-05-1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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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胁迫卖淫主犯15岁非免罪金牌#15岁不是免罪金牌,年龄从来不该是暴行的护身符!

看完这个案子,我最想说的是有些恶,跟年龄无关,但追责,不能因为年龄就止步。

简单梳理一下:2022年,江西九江一名13岁女孩被5名未成年人胁迫卖淫长达4个月,遭非法拘禁、殴打,卖淫20余次。主犯倪某作案时15岁,起初因“未满16周岁”未被追责。女孩父亲魏先生不肯放弃,一路追到底。最终检方对倪某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10名嫖客中8人已获刑。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强奸等8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起初没追究倪某,可能是因为罪名定性为“强迫卖淫罪”,不在那8种之列。但检方后来以“强奸罪”追诉,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扇门,是被一个父亲的坚持硬生生推开的。

还有一点很多人不清楚,只要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同不同意,也不管你知道不知道她的年龄,法律上都按强奸罪论处。所以那10名嫖客被追责,一点都不冤。13岁,那还是个孩子,任何借口在这都站不住脚。

让我发凉的是那5名胁迫者都是未成年人,最小的才15岁。一群本该坐在教室里的年纪,却学会了非法拘禁、殴打、胁迫卖淫。倪某2023年还因抢劫罪被判刑,说明什么?恶行不是突然冒出来的,是之前就没有被有效制止。

这个案子还没完全尘埃落定,但它已经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了,年龄可以是法律考量的因素,但不能是逃避惩罚的万能挡箭牌。别说什么“年纪小不懂事”,殴打、拘禁、强迫他人卖淫,这跟懂不懂事已经没关系了。

我想给那位父亲竖起拇指,祝他好运。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