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直的MT7
26-05-18 15:35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最近引起强烈争议的国产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关键信息汇总

即将在 5 月 30 日上映的国产电影《监狱来的妈妈》,陷入涉嫌美化杀人犯的争议。对此我梳理了此事的核心争议点,同时附上个人分析,供大家参考。

先说影片涉及案情层面的争议:
影片讲述一名叫赵晓红(后改名为赵萧泓)的女子走出监狱、重获新生的故事,但影片在宣传阶段多次称,赵当年入狱是 2009 年反抗家暴时误杀丈夫。然而,一份 2010 年的二审刑事裁定文书显示,她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文书并未认定其存在反抗家暴、防卫的情节。影片因此被质疑篡改事实、扭曲案情,这也是该片在事实层面最大的争议点。

尽管赵本人及影片内容均主张其属于过失杀人,当年庭审中她也自述:自己先遭到前夫持续殴打,躲避过程中拿起刀具,丈夫扑向自己,才酿成悲剧。但从裁定文书来看,其所述遭殴打、持刀自卫的说法,并无有效证据佐证。4 名证人中包含 2 名与二人合租房屋的证人,二人均在案发后抵达现场,证词主要提及案发后看到赵手持刀具、其丈夫大量失血,以及赵主动报警、承认伤人等情况。对于二人日常冲突,其中一名证人提及,两人会因琐事吵架,但争吵后很快和好。类似 “争吵后很快和好” 的表述,也出现在另外两名证人证言中 —— 这两名证人分别是赵的弟弟与死者丈夫的弟弟,均表示二人虽有拌嘴,但感情尚可。同时,裁定文书中并无赵遭受殴打的验伤报告,而对丈夫伤口的鉴定结果,反而指向赵存在主观故意。因此,法院最终认定,她与丈夫因矛盾发生扭打时,故意持刀伤人;综合其主动报警、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

再讲影片拍摄与上映层面的争议:
首先是赵是否有权参演电影的法律争议。赵当年被判刑时,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有人质疑其无参演电影的权利。当年的刑事裁定书显示,她 2010 年获刑时,被剥夺政治权利 5 年。而去年《三联生活周刊》的报道显示,影片导演于 2018 年后找到她。该导演向《三联》表示,其团队为获批进入监狱采访拍摄,提交了多项申请、办理各类手续,最终获得司法部等相关部门批准与支持。

其次,尽管影片目前被舆论质疑歪曲案情、与判决书内容不符,但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涉及刑事案件的影片,在取得公映许可前,需经过完整审批审查流程,故事大纲、成片均需向执法、司法部门报备审查。而该片现已获准公映,定档 5 月 30 日上映。

最后谈谈我的看法:
先说影片本身:该片能通过层层审查获准公映,说明影片本身合规。从导演去年接受《三联》采访的内容来看,影片核心主题应为主人公出狱后如何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如今争议巨大,我认为存在三种可能性:1、影片宣传环节用力过猛,或刻意迎合舆论,偏离影片原本立意;2、影片作为故事片,以 “艺术化改编” 为由通过审查;3、当年案件存在未公开细节,或受时代局限影响 ——2009 年案发至 2010 年二审宣判期间,我国反家暴相关立法尚未完善,对于互殴行为的司法认定存在漏洞。

再说说围绕影片的舆论不满。这样一部小众电影能引发广泛热议,导火索是近年来网络上日益激化的性别对立情绪。影片争议初期,该情绪便十分突出:不少质疑者在批判影片美化杀人犯的同时,将此案与大同相关案件对比抒发不满,认为女性杀人可被歪曲案情、包装成励志故事,而男性“吃亏”却只能隐忍。但在我看来,这类性别对立情绪的根源,本质是公平和分配问题,也包含反封建遗留陋习的问题。主流舆论对这类深层议题往往态度谨慎,令话语权旁落,于是在资本的操控与扭曲下,公平与分配问题被简化、带偏为性别矛盾,封建陋习反而被包装成传统风俗。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