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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川多地慢性病可开12周长处方#基层开药最长12周——慢性病“长处方”新规详解

不再每月跑医院,基层一次可开3个月药

对于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来说,每月跑一次医院开药是件既耗时又耗力的事。近日,好消息传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单次开具最长不超过12周(3个月) 的用药处方。

哪些人能用上长处方?

长处方主要面向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服药规律且病情控制良好的慢性病患者。常见适用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阻肺、帕金森病等。需要注意的是,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抗微生物药物等特殊药品不在此列。

基层药够用吗?

不少人担心基层医院药品种类不足。据统计,全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配备药品超过300种,村卫生室平均配备100种,且可根据患者需求灵活调整供应目录。各地还在推进县乡村用药目录统一,集采药品全面进基层,基层“缺药少药”的问题正在逐步缓解。

省时又省钱——新规带来两大实惠

一是大幅减少跑腿次数。以前每月去一次医院,现在3个月去一次,一年能省下8次奔波,尤其方便了老年人和偏远地区患者。

二是医保报销比例更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同样不低于50%,在经济上鼓励患者优先选择基层就医,减轻用药负担。

安全有保障——医生把关更严格

长处方并非“一刀切”。原则上,首次开长期处方须由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评估后开具,超过4周的处方还需与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同时,政策明确长期处方不纳入基层门诊次均费用考核,让医生能够真正依据病情需要开具合理处方,不必担心考核指标的压力。

慢性病管理是一场“持久战”。新规的出台,让患者在“管好病”的同时也能“少跑腿”,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健康管理本身。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前往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咨询办理。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