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秋药师
26-05-18 18:36 微博认证:健康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北京四川多地慢性病可开12周长处方##健闻登顶计划# 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可为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3个月)的用药处方。
该《指导意见》与2021年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印发的《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相比,有何不同呢?
经过笔者对比,后者更系统也更规范。
2021年的《规范》是一个技术标准,而新《指导意见》则是一个系统工程。后者不仅包括了如何开处方,更通过医保支付、药品供应、绩效考核等一系列组合拳,为长处方的真正落地扫清了系统性障碍。

简单来说,2021年《规范》解决了能不能开的问题,而《指导意见》则致力于解决愿不愿开、方不方便开的问题。

2021年的《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主要是一个针对处方开具流程的技术性规范,如规定处方量一般为4周,最长不超过12周。

而新《指导意见》则是联合了国家医保局、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三个部门,旨在从制度层面激励基层,将长处方作为推动分级诊疗、促进医保基金可持续的杠杆。

过去的政策更多是鼓励基层配备药品。
新《指导意见》则提出了统一医共体用药目录。
这意味着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将实现联动,县级医院的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可以直接下沉到基层,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缺药少药”的难题。

过去,医保支付是按每次开药、检查的项目进行结算。
新《指导意见》则明确提出,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支付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打包支付,即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支付给医疗机构,结余留用,从而激励医生主动做好健康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就医。

支付方式改革重塑了激励机制。
过去,基层医疗机构可能倾向于诱导患者多看病、多开药。
现在,通过按人头支付,新政策鼓励医生主动做好慢病患者的随访、用药指导和健康监测,将工作重心从“治病”转向“管健康”。
当然,对长期处方的首次开具也是设置了门槛的,要求必须由中级及以上职称医生面诊评估,并对患者的病情稳定性进行严格评估。

在鼓励长处方的同时,新政策也配套了严格的监管措施。
例如,明确规定了长处方不适用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微生物药等特殊管理药品。
同时,强调要严查倒卖囤药、违规开方等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总的来说,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新发布的《指导意见》是对长处方政策的全面升级。它通过支付方式改革、药品供应统一、考核体系优化,三大核心支柱,将慢病长处方从一个单一的便民举措,升级为促进基层医疗体系良性运转的核心机制,旨在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慢病有药吃”的分级诊疗格局。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