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有句话意思很准:刑满释放可以重新生活,但不等于可以重新剪辑案情。社会愿意给人悔过机会,不代表观众要配合把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看成“女性觉醒成长史”;法律给的是回归社会的通道,不是赠送一套“苦难女主滤镜”。
这套叙事最会的地方,就是把关键词摆得特别熟练:妈妈、婚姻、家暴、救赎、女性力量。几个词一端上来,仿佛观众就该自动关闭事实核查功能,含着眼泪说一句“她也不容易”。问题是,判决书不是电影海报,受害者也不是道具板,不能需要同情的时候拿出来渲染,需要交代的时候一脚踢到背景里。
真正恶心人的不是讲救赎,而是把救赎讲成洗白;不是拍女性苦难,而是拿女性苦难给命案重新打光。照这个玩法,以后刑法都不用分罪名了,统一改成“原生家庭创伤与人物成长弧光”。#监狱来的妈妈 出品人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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