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道君
26-05-18 20:36 微博认证:退役军人 军事博主 超话主持人(话道基地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建议成立调查组彻查。这种东西都能推出来,太逆天了。谁起草的,谁操作的,谁参与的,谁审批的,一律都得严查。这是要刨社会根基[怒骂][怒骂][怒骂]

《监狱来的妈妈》的电影剧情,大家应该都已经了解不少,讲述女演员赵箫泓扮演的廖红,因为遭受丈夫的家暴,失手杀人入狱十年。女主角出狱之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婆婆和儿子的理解。

《监狱来的妈妈》能在国外获奖,也离不开周冬雨的支持。她是第73届圣塞国际电影节,中国唯一一个担任电影节竞赛评委。

我们不想简单的评价这部电影好看与否。我们想让你看清楚:这一条产业链背后,是什么人在用“艺术”“母爱”“家暴”这些标签,把一桩事实清晰的故意伤害致死人命案,篡改成一个让人热泪盈眶的“逆天改命”传奇。更可怕的是,他们正在用这样的方式,向中国的法律和社会伦理发起挑战。

一、故意伤害致死,凭什么说成“长期家暴后的过失杀人”?

首先,请看清判决书上的黑纸白字。赵箫泓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中国刑法有期徒刑单个罪名顶格便是十五年,而她就是十五年。即便经历减刑,她也足足在监狱里待到2020年才出来。(图一)

赵箫泓,陕西人,原名赵晓红。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她因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被顶格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你没有看错,她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且没有认定家暴情节。

这不是女权主义的史诗,也不是反转人生的好莱坞大片。这是一个罪犯,利用自己的犯罪行为,拍了一部电影,堂而皇之站到了公众面前。

多家媒体之所以把本片捧上神坛,打的旗号就是“家暴”。片方声称她是“反抗家暴”,“因过失杀人入狱”。可事实是什么?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明确认定,家暴证据不足,不认可家暴反抗的抗辩。整个案件中,没有任何验伤报告、病历或者足以支撑“长期家暴”这一骇人听闻头衔的证据。

那些为赵箫泓鸣不平的人,一定都刻意忽略了事发当天的具体情形。

时间回到了那个致命的夜晚。赵箫泓与丈夫张勃因“支床”这一琐碎的家务事引发争吵。你也许好奇什么叫“支床”?这是生活上的摩擦,不是忍无可忍的血海深仇。

她直接从床上下来,拿起锋利的水果刀,对准丈夫的胸膛砍去(图二)

很多法医细节和文书的定论被选择性的湮灭在宣传通稿里。但真相经不起深究,因为伤口不会骗人。法医鉴定显示:死者胸前,“斜向右下刺入胸腔”。这个角度,不是随便一挥、也不是慌乱的推搡可以造成。它精准地避开了肋骨的阻挡,直达主动脉根部。

如果你认为这是一个女人激动下捅的一刀,或许还可以为她找借口。但更令人不寒而栗的事情发生在后面:她在刺中丈夫后,把刀拔了出来。

你完全不用具备任何医学常识,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这一动作如此骇人。刀拔出的一瞬间,动脉血疯狂涌入胸腔,原本可能存活的一丝希望就此断绝。丈夫当场死亡。她眼睁睁的看着丈夫胸口血流如注,并完成了拔刀这一步。

庭审记录中还记载了更多可怕的细节。现场目击者称,这把水果刀的刀刃仅长9.5厘米,却是最锋利的武器;刺入的角度与力矩计算堪称“完美”。这怎么可能是一个被长期家暴、此刻处于生死边缘、极度惊恐的“被动反抗者”所为?

有一个细节,是赵箫泓自己的话,比任何法医报告都更能说明问题。她在案发后扑到婆婆怀里哭着说了一句话:“我也不知道那把小刀这么小,怎么能把他杀了。”

大家细品这句话。

不是“我当时太害怕了”,不是“我不知道会这么严重”,不是“我失手了”。她说的是“那把小刀这么小,怎么能把他杀了”。这句话里透露出的,是对死亡结果本身的难以置信,而不是对自己的行为有任何懊悔或惊恐。她关心的是“这么小的刀”不应该造成死亡,而不是“我为什么捅了这一刀”。这句话,是一个杀人凶手无意间露出的底牌。

很多看过这部电影提前资源的观众也发现了问题。电影里一点也没有表现赵箫泓和她老公相处怎么样,她老公怎么虐待她。这一部分叙事其实非常重要,是根本不应该被省略的。一部号称“反家暴”的电影,居然把家暴的具体情节全部省略了,那你反的到底是什么?反的是你自己坐牢的那几年吗?

很多看过这部电影提前资源的观众也发现了问题。电影里一点也没有表现赵箫泓和她老公相处怎么样,她老公怎么虐待她。这一部分叙事其实非常重要,是根本不应该被省略的。一部号称“反家暴”的电影,居然把家暴的具体情节全部省略了,那你反的到底是什么?反的是你自己坐牢的那几年吗?(图三)

有观众看完之后一针见血的评论道:这不是“女性反家暴电影”,这个电影真实的名字应该是“论杀人后不必感觉愧疚,坐个牢怎么了一样可以称霸天下”。

那么,究竟是怎样的杀人手法,能被包装成“家暴受害人自卫过度,失手杀夫”?

二、公然挑衅中国司法,电影背后的推手

电影里的赵箫泓是纯洁无瑕的白莲花,她呼吁性别平等、反对家暴,甚至指责中国司法体系的不公,才导致她在大牢里受尽苦头。而电影也靠着这个“戳痛中国社会痛点”的标签,在西方国家大肆获奖。导演秦晓宇甚至公然宣传:女主是“反抗家暴的斗士”,而中国司法对这一现象的漠视造成了她悲剧的命运。

这套逻辑极度自洽,但充满恶毒。我们不禁要问:这是电影创作,还是对中国司法体制的一种道德绑架?

倘若真如制作团队所言,赵箫泓被判十五年并顶格处理,是被司法冤枉、家暴受害者没有活路。那他们为什么不拿出新的证据替她翻案?反而只在舞台上煽动情绪,拿“国际影后”的头衔来疯狂攻击中国法律不公平?

倘若真如制作团队所言,赵箫泓被判十五年并顶格处理,是被司法冤枉、家暴受害者没有活路。那他们为什么不拿出新的证据替她翻案?反而只在舞台上煽动情绪,拿“国际影后”的头衔来疯狂攻击中国法律不公平?(图四)

一个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你们却将其渲染成“被家暴的女英雄替天行道”,这无疑是在公然挑衅我们国家的司法尊严。

导演秦晓宇在这其中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他是这部电影的编剧和导演,正是他一手把赵箫泓的故事包装成了“中国版《永不妥协》”。他在接受采访时说,自己第一次听到赵箫泓的故事就“泪流满面”,决定要把这个故事拍出来。但问题是,他泪流满面的那个故事,和判决书上写的那个故事,是同一个人吗?

秦晓宇不是第一次拍这种题材。例如他的前作《出·路》关注底层教育。他擅长拍“苦难”,也擅长把“苦难”转化成艺术资本。但这一次,他越过了一条底线:他可以拍一个刑满释放人员的故事,但他不能把一个故意杀人犯包装成“反家暴英雄”,不能把一起事实清晰的故意伤害致死案篡改成“自卫过当”,更不能利用国际电影节的政治正确来反噬中国的司法公信力。

一开始《监狱来的妈妈》是打算拍成纪录片的,但突然像是得到了某种授意,把它拍成了电影,并且扭曲了事实,而且得了奖。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是去年6月17日征集截止,这个电影是在去年6月16日才拿到的龙标,一天之内把所有的参赛程序、审核和流程全部搞定。他们是哪里来的神通?

更要命的是,赵箫泓本人在社交媒体上发的那些“感人至深”的文字,完全是在配合这场演出。她自己写道:“我曾被命运推入深渊,家暴、坐牢、与孩子分离……困在高墙之内整整10年,这10年,我丧失的不仅是自由,还有孩子的童年。”(图五)

家暴?判决书上写了家暴吗?二审法院明确认定家暴证据不足。她凭什么在刑满释放多年后,还在公开场合坚称自己遭遇了家暴?这不是在陈述事实,这是在故意撒谎,是在用谎言塑造人设,是在用虚假的“受害者”身份博取公众同情。

她还说:“我懂那种被困在黑暗里的绝望、我懂那种错过孩子成长连思念都只能藏在心底的愧疚。”她当然愧疚,但她的愧疚应该是对那个死去的丈夫,对那个因为她的冲动而失去父亲的孩子。可她的公开信里,只字不提那个被她杀死的人。她的丈夫张勃,在这部电影里变成了一个符号,一个“家暴男”的符号,甚至电影里连他的脸都没怎么出现。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被一部电影“符号性消灭”了。

赵箫泓在信的最后说:“你的坚持,本身就是光芒。”可我们想问的是:被你杀死的那个人,他的坚持在哪里?他的光芒在哪里?他的孩子现在管杀死自己父亲的人叫妈妈,还要配合她拍电影,这又是什么“光芒”?

三、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演电影,是谁在纵容?

如果你觉得赵箫泓作为杀人犯拍电影已经很离谱了,接下来更触目惊心的事即将颠覆你的认知。

判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减刑到十一年,但明确说明仍处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期间。(图六)

剥夺政治权利,代表你还没被社会接纳为完整公民,你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受限,也代表着你不能利用“演绎作品”出镜。《监狱来的妈妈》2018年立项,2019年夏天开机拍摄,2021年8月才杀青。即使那时她已被提前释放,但“剥夺政治权利”刑期依然未满。

一个人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拍了电影,拿了奖,变成万众瞩目的影后,并成为出品方、制作公司、以及娱乐圈内诸位大咖鼎力吹捧的焦点。

一个还没有恢复完整公民权利的人,摇身一变,站到了万人瞩目的镁光灯下。而普通的罪犯,哪怕是犯过生活作风上的错误,早就被钉在劣迹艺人的耻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

整部电影的拍摄过程真的完全合规吗?这是对法律的公然蔑视,也是对每一个守法公民的侮辱。(图七)

四、娱乐圈的荒诞“站台”:姚晨、周冬雨、汪涵,以及那些摇旗呐喊的媒体

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这样一个罪行昭然若揭的“杀人犯影后”背后,竟然有那么多名流艺人和资本大鳄为她撑场子。

姚晨,作为有着“公知女神”头衔的女艺人,公开为之摇旗呐喊。姚晨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写道:“这是我看过最勇敢的‘演出’。不是技巧,是生命本身。她从废墟里站起来,把自己活成了一束光。5月30日,一起去看《监狱来的妈妈》。”(图八)

这未免太讽刺了。这不叫演出,这叫“本色出演”,而且演的还是她那洗白后的、并不存在的受害者人设。姚晨这些年在公共议题上的发言屡屡引发争议,从“恶之花”到各种国际政治议题的站队,她的“公知”人设早已深入人心。这一次,她又选对了边——在国际电影节上为一部“挑战中国司法”的电影站台,既符合她一贯的“人设”,又能收割一波女性主义红利。但她有没有想过,她站台的这个“英雄”,手上沾着一个人的血?

比姚晨力挺更炸裂的事情在于,周冬雨也成了这起荒诞剧的主要推手。

赵箫泓的这部片子能够入围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并成功博得奖项,和周冬雨作为本届电影节主竞赛评委之一有不小的关系。毕竟,一个国际电影节要让一个毫无表演经历的前杀人犯捧得“最佳主角银贝壳奖”,周冬雨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被业界广泛质疑和猜测。(图九)

这严重伤害了中国演员在国际舞台上的声誉。国内的那些实力派女演员想走出国门尚且困难重重,一个杀人犯竟然因为周冬雨的“裁判优势”直接封后,此事若在世界范围内传开,岂不是全球影坛的顶级笑话?如果这都不算资本和关系的力量,那观众还能相信什么?

更让人窒息的是,出品人名单中出现了大家耳熟能详的主持人汪涵。你或许以为这是汪涵看走眼被坑了,但证据证明,早在入围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之时,汪涵便是出品人之一。

五、一部疯狂“过审”的电影,谁是背后的默许者?

面对如潮水般汹涌的声讨,大众发出最振聋发聩的质问是:一部美化杀人凶手的电影,究竟是怎么拿到国家龙标,堂而皇之排上档期的?

中国电影审查并非摆设,每年耗费那么多的流程,剧本要送审、样片要送审、人物故事要严格把握分寸。一名曾经的杀人犯,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靠着歪曲事实的谎言,把自己包装成“反家暴英雄”,居然得到了龙标的绿灯。

这让我们不禁想起前一阵子,国内那些因为偷税漏税、生活作风有问题被封杀的劣迹艺人们。他们的名字都不能出现在电影海报上,哪怕他们的艺德并没杀过人。而那些动手剥夺他人生命、无可争辩的杀人犯,现在正拿着资源,准备借着情怀走进影院收割我们的钱包和眼泪。(图十)

这种荒诞的双标审查到底在向大众传达什么信号?

是杀人犯只要会讲故事,就能得到宽恕?还是说,只要贴上“女性”“家暴”“母爱”的标签,杀人犯也能变成英雄?

我们不知道龙标是怎么批下来的。但我们知道,如果这部电影最终顺利上映,那将是对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一次巨大嘲讽。一个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拍摄的电影,一个美化杀人犯的电影,一个攻击中国司法体系的电影,竟然拿到了在中国公映的许可证。这到底是审查的失职,还是有人故意放行?(WHO文艺编辑部)

#监狱来的妈妈女主多平台账号被禁#

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