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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19 11:53 微博认证:浙江钱江频道

【钱江视评:沉默无法平息争议,#监狱来的妈妈亟需直面法律红线#】#监狱来的妈妈单日票房超4万# 据《大河报》报道,定于同年5月30日上映的电影《监狱来的妈妈》近日陷入舆论风波。影片宣称根据主演赵箫泓个人真实经历改编,讲述一位女性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后,出狱重建生活的故事。然而,编剧秦晓宇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赵箫泓在2019年监狱服刑期间便参与了影片拍摄。国家电影局官网备案信息显示,该片直至2021年才完成立项备案。这一“先拍摄,后备案”的操作,以及服刑人员担任商业电影主演的核心事实,引发了公众对其合法性的广泛质疑。

网友的争议与质疑,并非空穴来风。根据律师的解读,其焦点集中于两点,且均有明确法规依据。第一,关于服刑人员能否参演商业电影。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指出,依据1988年广播电影电视部与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录制、出版正在服刑的罪犯表演的音像出版物的通知》,严格禁止正在服刑的罪犯进行营业性演出,包括担任电影演员,且该禁令至今有效。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在2025年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首映,主演获奖,其商业发行属性明确。因此,赵箫泓在2019年服刑期间参与拍摄,显然触碰了法律红线。

第二,关于“先拍摄后备案”的程序问题。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是摄制的前置程序。该片2019年开机,2021年备案,周兆成律师认为,这属于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影片被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甚至无法获得公映许可证。由此可见,公众基于公开信息产生的疑虑,指向了清晰的法律条文,其质疑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

然而,面对质疑,相关各方至今保持着沉默。记者曾联系陕西省司法厅及监狱管理局,仅获“将转办有关单位答复”的回应,截至发稿未有下文。电影制作方上海大象伙伴影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暂不方便接受采访”。主演赵箫泓的个人微博已被禁止关注。集体性的缄默,非但不能平息争议,反而加剧了公众的猜疑与不信任。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规则的公信力源于透明。一个涉及司法部门审批、电影主管部门监管、多家影视公司参与的项目,若其运作过程确如报道所言存在多处程序瑕疵甚至违法行为,那么沉默等同于对公众知情权的漠视。若其中存在误会或特殊情况,及时的澄清与解释则是消除误解、维护各方声誉的唯一途径。回避与拖延,只会让事件在舆论场中持续发酵,损害司法与行政管理的公信力,最终也可能让这部关注女性困境、展现社会回归主题的影片本身,因程序争议而蒙上阴影,背离其创作初衷。

此次事件如同一面镜子,照见了个别创作团队可能存在的“结果正义”心态:只要主题崇高、故事动人,似乎就可以在程序上寻求“灵活”空间。然而,法治社会的基石恰恰在于对程序的严格遵守。以违法违规为代价换取的“真实”与“震撼”,本身就已扭曲了价值的本意。

目前,球已在当事各方脚下。无论是司法行政机关、电影主管部门,还是影片的制作与发行方,都有责任直面公众疑问。若无问题,应尽快拿出证据,澄清事实;若确有问题,则需坦然承认,依法整改,承担相应责任。唯有如此,才能为这场争议画上句号,也为未来的艺术创作厘清边界:任何动人的故事,都不能讲述于法律的红线之外。 http://t.cn/AXid2L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