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来的妈妈# 一个女人因琐事争执,拿刀捅死了自己的丈夫。法院判的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有长期家暴的报警记录,没有验伤凭证。所谓的“家暴反杀”,是电影团队自己编的。
把故意伤害罪包装成反抗家暴,把杀人犯包装成英雄母亲,这到底想表达什么?
更离谱的是,这个女人2019年拍电影时还在服刑。监狱法是用来教育改造罪犯的,不是用来给你拍商业电影的。拿了国际电影节的奖,有了自己的粉丝,现在多平台账号已经被封禁了。
我就想问一句:一个监狱服刑的重刑犯,能不能出演商业电影当主角?把自己的犯罪经历当成故事卖点,到底还有没有底线了?
有句话说得好:不能让犯罪成为赚钱的资历。
一个杀人犯,无论是激情杀人还是预谋杀人,她剥夺了另一个人的生命。丈夫死了,孩子从小没了父亲,公婆白发人送黑发人。整个社会要为这起案件承担巨大的成本。她蹲了十年大牢,这是法律给她的惩罚,不是社会迫害她。
一个人能不能回归社会?能。社会要不要接纳她?要。但这些是有前提的。你老老实实改造,本本分分做人,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别给社会添麻烦,没有人会拦着你。
但你不能把坐过牢这件事当成本钱。
什么叫成本钱?就是在宣传里说“我可惨了、我被家暴了、我失手了”,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悲情英雄;就是四处接受采访、上综艺、搞直播,把自己的犯罪经历当成流量密码;就是对着镜头哭诉“我的天塌了”,好像全世界都欠你的。到头来发现,所谓的“家暴”根本不成立,判决书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那问题来了:在杀害丈夫、导致丈夫离世这件事上,你有没有真心实意地道过歉?有没有对孩子说过“是妈妈错了”?有没有对公婆说过“对不起”?
你拿到的银贝壳奖,是用你丈夫的生命换来的。你想站到舞台的中央,做聚光灯下的明星——对底下那些为你鼓掌的观众来说,你有没有想过,他们为什么要给一个杀害亲夫的人鼓掌?
这是不是太荒谬了?
有人说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有困难,应该多给机会。我同意。但不能纵容,不能把你的犯罪经历当荣耀,当资本,当让你回归C位的入场券。
如果杀人犯可以被包装成悲情英雄,那受害者家属的心谁来缝合?那个失去父亲的孩子会怎么想?整个社会会怎么想?今天一个杀害丈夫的罪犯成了国际影后,明天一个抢劫犯出了大牢上综艺,后天一个诈骗犯成了网红主播。
这个社会还有什么秩序可言?
法律上的刑期结束了,罪赎了,但你的身份就只能是普通人,一个有前科的普通人。不是“大难不死的英雄”,不是“觉醒的女性”,更不是什么斗士。
老老实实找份工作,过好自己的日子。犯罪这件事不能成为你在这个社会上安身立命的砝码。一个杀人犯的天塌不了,那是社会大众的天塌了。#监狱来的妈妈原型因琐事杀夫##监狱来的妈妈逝者家属可起诉片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