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交警
26-05-19 16:27 微博认证:南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

#文明交通礼行天下# #交通安全警示录# 【未成年“边吃东西边骑车”,撞上货车负全责!】2026年4月18日,河南省南阳市。刘某(12岁)驾驶电动车拉载闫某(11岁),行驶至南阳市玉锦路时,未靠道路右侧行驶,且单手驾驶、低头吃雪糕,与对向行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刘某受伤,两车受损。
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轻型厢式货车无责任。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http://t.cn/AXids3d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