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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19 17:35 微博认证:本地资讯博主(天津)

#天津早知道# 【交通执法助推交旅融合有序发展】#我家天津##点赞天津##天津你好##寻美天津#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持续规范旅游交通运输营运秩序,助力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聚焦涉旅交通领域问题,联合市文旅、公安等多部门,启动全链条、跨部门协同专项治理行动,以严管严控与精细服务全力保障出行安全畅通,持续提升城市文旅服务品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交通执法部门聚焦景区、“三站一场”、地铁站、客运站等客流密集重点区域,强化多部门联勤联动,形成整治合力,严厉查处重点场站、景区无资质“黑车”及出租汽车拒载、议价、绕路、强行拼客等各类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透明的旅游交通市场环境。同时,坚持疏堵结合,开展执法普法,强化从业人员合规经营、文明服务意识,优化执法服务举措,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响应群众出行诉求。
聚焦演唱会、大型展会等文旅商贸重大活动,执法部门健全完善交通疏导及应急保障预案,强化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整治活动周边非法营运乱象;依法规范引导网约车等新业态合规运营,维护公共场所及枢纽区域秩序,高效做好客流疏导分流,全力保障活动平稳有序开展。
为构建长效治理机制,我市着力搭建交通、文旅、公安 “一张网”信息共享平台,推动部门间数据互通、线索共享、协同处置。严格落实旅游包车备案审核,全面强化车辆技术状况、驾驶人员资质及运营线路核查,重点推动7座及以上旅游包车规范审批与安全监管,从源头保障合规运力供给。通过线索实时移交、问题闭环处置,全力构建跨部门、全链条、常态化的涉旅交通综合治理格局。
据介绍,自今年4月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办理各类涉旅交通案件200余起。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深化涉旅交通领域综合治理,常态化巩固整治成果,升级交通服务保障,全力助推文旅交通融合发展走深走实,为建设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现代化都市注入强劲交通动能。

附:涉旅交通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无证旅游包车违规承运老年旅游团
5月8日,交通执法人员在津蓟高速温泉城服务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大型普通客车搭载31名老年游客,自和平区前往蓟州区旅游。该驾驶员无法提供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涉嫌未持包车标志牌经营。经核查,该车所属天津某客运有限公司并非首次违法,不符合免罚条件。
本案涉事企业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运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交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涉事企业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天津机场出租车违规招揽游客
近日,接游客投诉机场航站楼周边存在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揽客问题,交通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联合巡查,固定监控录像、车辆运营轨迹等关键证据,查实个别驾驶员未在指定区域排队候客,擅自离开车辆前往出口招揽游客,还与社会人员勾结违规揽客,严重扰乱运营秩序,侵害游客出行权益。
本案涉事驾驶员构成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天津滨海机场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 年)》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 年)》第四十八条第(八)项规定,交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涉事驾驶员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天津西站出租车绕路多收费
五一假期期间,外地游客在西站搭乘出租车时,某驾驶员以节日拥堵为借口擅自变更路线,存在绕路多收费行为,侵害游客经济利益。交通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介入核查,通过调取乘车记录、运营数据,对比导航路线,完整固定违规证据。
经调查,涉事驾驶员绕路多收费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18 年)》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18 年)》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涉事驾驶员500元的行政处罚,并现场开展普法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运营规范、提升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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