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6-05-19 17:44 微博认证:现代快报官方微博

#犯罪IP变现的底线在哪里#【#监狱来的妈妈面对质疑该有个说法#】 近日,电影《监狱来的妈妈》未映先火,却火在了争议上。这部影片大部分角色均由专业演员扮演,但最核心的人物关系,女主人公、儿子与婆婆,均为当事人本色出演。根据公开报道,电影根据赵箫泓(原名赵晓红)的经历改编,赵箫泓在片中饰演“因反抗家暴、过失致丈夫死亡入狱的母亲”廖红一角。2025年9月,《监狱来的妈妈》在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举行全球首映。从未学过表演的赵箫泓一举摘得最佳主角银贝壳奖,成为国际影后。影片原定5月30日公映,如今制片方已回应"档期可能调整"。5月18日,主演赵箫泓的微博账号显示“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微博社区公约》被禁止关注”,更添疑云。围绕这部电影的质疑,远比其在国际电影节上的高光时刻和剧情本身更值得关注。#监狱来的妈妈 汪涵#
首先,这到底是一部纪录片还是商业片?电影由真实案件改编,且关键角色都是当事人“本色出演”,很容易让观众觉得这是部纪录片。但从前期宣传来看,《监狱来的妈妈》是一部商业片。影片很多拍摄都是在监狱里完成的,主演赵箫泓在2019年服刑期间参与拍摄,而影片是在2021年备案立项。问题是,监狱法明确规定,监狱所有活动必须服务于教育改造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盈利。那么,一名服刑犯人为何能参与商业片拍摄,并担任主演?是谁批准的?是出品方"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还是公然违法违规?
其次,“先上车后买票”意欲何为?《监狱来的妈妈》2019年开机、2021年才完成备案,属于典型的“先拍后备”,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关于电影拍摄前须完成备案的法定前置程序。制片方为何会搞这么一出“先上车后买票”的把戏?联想到服刑人员实拍这一敏感操作,不难猜测其中猫腻——是否正是因为内容敏感,才需要先斩后奏、造成既成事实?
第三,艺术加工还是篡改事实?电影可以取材真实事件,进行艺术创作和再加工,但司法判决是严肃的,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典型案例如《消失的她》取材王暖暖案,在艺术框架内获得了认可。在真实案件中,当事人因故意伤害致丈夫死亡;在电影中却变成了"因反抗家暴、过失致丈夫死亡的母亲"。从故意伤害到过失致死,这不是艺术加工,而是对案件性质的根本性篡改。
更关键的是,主演就是当事人本人。这种"本色出演"极易让观众将角色与真实案件画等号,产生严重误解。这不是创作,而是利用"真假拼接"的模糊地带制造话题、收割流量。有网友质疑,当犯罪者以"受害者"形象出现在大银幕上,影片到底是在讲故事,还是在美化犯罪?
电影创作有其自由,但自由有边界。打着艺术旗号胡乱改写司法案件事实,让服刑人员主演商业电影牟利,这不是电影艺术,而是对司法严肃性的消解,对公众认知的误导。
面对舆论质疑,有关方面应当及时回应,给出合理解释。公众有权知道:这部电影,究竟是怎么拍出来的?(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http://t.cn/AXigIP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