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杀人犯当主角的审批是如何通过的#【中听评论:《监狱来的妈妈》翻车,勿以谎言包装罪行】#监狱来的妈妈透支社会对女性议题信任#电影《监狱来的妈妈》翻车了。这部原本定档5月30日的电影,在宣传中强调“真实故事改编”“原型人物真实出演”。女主角赵箫泓(原名赵晓红)被塑造成一个“长期遭受家暴、忍无可忍反抗失手杀夫、入狱十年、出狱前把真实经历演成电影”的励志女性。然而,当网友们翻出真实案件的判决书,却发觉根本不是电影讲的那回事。
判决书显示,2009年4月16日晚,赵箫泓和丈夫因为“支床”的小事吵了起来。吵着吵着,赵箫泓到客厅拿了把水果刀,一刀刺进丈夫胸部,刺破主动脉,导致丈夫死亡。赵箫泓因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被判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电影把“支床争吵”改成了“长期家暴折磨”,把“主动持刀伤人”改成了“绝境被动反抗”,把“故意伤害致死”改成了“无奈失手杀人”。还凭空编造了“新婚夜因洗脚水被打、被家暴致骨折、留烟疤”等情节。这哪里是真实故事改编?
如果是正常的反家暴题材,虚构的电影,也很正常。关键是电影打着“真实”的名义,却杜撰事实,篡改真相。
更魔幻的是,为了凸显“真实”,女主角就是案件当事人本人。赵箫泓亲自出演“被家暴后反抗杀夫”的自己,把杀夫现场改编成“母爱和救赎”的温情戏码。影片不只是“篡改事实”那么简单,还涉嫌违法。
对于赵箫泓来说,犯过罪的人已经服过刑,完全可以改过自新,重新开始。但重新开始的前提是尊重事实、敬畏法律,而不是靠篡改事实、美化罪行来换取掌声。你可以重新做人,但不能重新“编”人。
这样的影片根本不是给家暴受害者发声,而是用虚构的家暴故事来消解反家暴的严肃意义,是在消费真正家暴受害者的苦难,是在透支社会对女性议题的信任。
艺术可以高于生活,但不能颠倒黑白;创作可以自由表达,但不能突破底线。真正的救赎,是正视过错、敬畏法律,而非篡改真相、包装罪行。#监狱来的妈妈涉嫌违法#@大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