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迎合目前一帮疯狂的自媒体和群众的想法,赵某红不止对丈夫杀意坚决、天生神力,而且必须要接受过🔪人的实战训练🏋️♀️,否则她绝无可能在面对一个体力悬殊的大活男人的情况下、不给他任何躲避、格挡的机会,快稳准狠、一刀致命。因为判决书上体现出来的就只有这一刀。
考虑到案发前赵某红经历了十几个月的怀孕、分娩、哺乳期,实战训练只能是玄幻的意淫。
那么她自述同时也被法院采纳的过程才是唯一合理的:她被打了之后跑到客厅,顺手拿了一把水果刀,这时候她丈夫刚好扑过来(就是这个动作增加了作用力)、她也挥手刺出去,很倒霉的是这一刀刚好刺中丈夫要害。
小概率事件,但就是发生了,带来一条生命的逝去和一段人生的坍塌。
另外,她陈述的家暴行为也是被法院采纳的,事发现场没有监控、但是法院在认定环节里写到当晚夫妻二人发生了“争执和厮打”。很多人只提“ 争执”、完全无视“厮打”,大概他们心里也都清楚,从卧室跑到客厅的女方,应该就是被“厮打”的那一个吧………
打女人、打一个刚出哺乳期的女人,打一个刚出哺乳期就在找兼职赚钱养家的女人,很丢人。“抹黑”男方了。
所以,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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