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公安
26-05-20 08:48 微博认证: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实习期乘客不敢开 自己无证硬上路】2026年5月13日9时43分许,@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队 十三大队民辅警在G75兰海高速公路南充北收费站执勤时,对一辆川R号牌小车例行检查中发现,驾驶人杨某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件。杨某称同行乘客因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不敢在高速公路驾车,便隐瞒自己驾驶证被吊销的事实选择驾车。
经调查,杨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民警依法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杨某将面临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四川交警提醒# 驾驶证被暂扣、扣留、吊销期间,均属于失去驾驶资格状态,在重新取得合法驾驶资格前,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一旦违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若因此造成交通事故,车辆保险承保公司将依法拒绝赔付,相关损失需由驾驶人自行承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http://t.cn/AXidyZ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