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发布声明#
汪涵解除出品人,本来玩个跨界,没想到摊上事了。
《监狱来的妈妈》,女性反家暴题材,立意不错。反家暴,失手杀夫,服刑。逻辑上没有问题。
但是败在骚操作上。
主演赵箫弘是案件当事人,出演时服刑还没有结束。国家有明文规定,服刑人员严禁参与营业性演出和商业影片制作。所以,违反了国家规定,踩上了红线。
受害人母亲和儿子直接参演影片,在影片中还原受到的伤害和痛苦。现实中被拉了一刀,拍片再补一刀。
导演制作人难道不知道国家规定吗?案件当事人是服刑人员,来当主演,听起来就很炸裂,这是为了博眼球吧。
服刑人员期满开直播,讲述当时的案件和服刑都被禁了。
《监狱来的妈妈》这是直接撞红线。
好啊,给娱乐圈又去普了次法。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