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这份声明,最该掰扯的就两件事,他凭啥挂这个出品人?这份道歉到底道的啥歉?
先说挂名这茬。
“出品人”这仨字,听着是头衔,其实是角色,都是电影项目的“大老板”或者”发起人”。这名儿能挂上,无外乎三种人,出了钱的金主、攒起项目的操盘人、带了关键资源进来的人。说白了,得是真金白银、真刀真枪掌控了点啥的人。
可汪涵呢?声明头一句就把“投资”堵死了,“本人未参与影片投资”,他不是金主。他也不是导演、编剧、监制、制片,公开资料里找不到他给这项目带过任何关键资源。把四家备案出品方翻了个底朝天,他一家没持股、一个职务没担任。
那他这“出品人”剩下能解释的,就只有一种了,就是拿自己那张全国观众都认得的脸,给这片子做了个公开背书。
这儿还得多问一嘴。
声明里就说了一句“未参与影片投资”,但“投资”和“挂名”是两码事。投资是你出钱给项目,挂名是项目出钱给你。一句“未参与投资”,只封住了前者,根本封不住后者。
那这次挂名,他到底拿了什么?是片方欠的人情?是某种私下的合作承诺?还是直接拿了一笔以“顾问费”“代言费”或者别的名头入账的钱?这事儿他声明里一个字没提。他只回答了“我没给他们钱”,没回答“他们给了我啥”。
再说道歉这茬。
声明落款5月20号,片方“确认函”落款5月16号,中间空了4天。要真是16号就办完了,当天就该把声明发了,磨叽这4天图啥?
最合理的猜测就是,他在等官方表态,是下架、撤档、立案,还是骂两天就过去,结果不一样,自然做法不一样。
况且这种私下文件外人没法查证日期,想写哪天写哪天。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声明里那套“未做充分尽调”的说法,这话听着像认错,可它默认了个前提,“挂名出品人合理,只是没审好内容。”问题是,你挂这名的实际基础是什么?拿没拿过对价?这些事你都没解释,光道“未做尽调”的歉,等于答非所问。
最后想问一句,作为一个明星,身边法务、经纪、公关几支队伍养着,都是吃闲饭的?
电影什么背景不去查,等出了事儿全推给“未做充分尽调”五个字,搞笑不?
那这队伍养着干嘛使的?难道就是为了翻车之后写道歉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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