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26-05-20 10:48 微博认证:人民网内蒙古频道官方微博

【官宣!#内蒙古全面落地实施中小学春秋假#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推行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春秋假制度重点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推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逐步推进,幼儿园可参照执行。全区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每次时长2至3天,鼓励与法定节假日、周末相连,形成小长假。各盟市需以《指导意见》为参考,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http://t.cn/AXiF1JaC http://t.cn/AXiF1CG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