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颁布新海关法
根据 2026 年第 109 号法令,由叙利亚总统艾哈迈德·沙拉签署,叙利亚颁布了新的海关法,新的海关法规定海关管理机构获得完全的财政和行政独立,以加强税收管理,并加强对所有口岸、自由区进出口及走私活动的监管。
新的海关法相比旧的海关法主要差异与修订是
1、取消旧海关仲裁制度:
全面废除旧有海关仲裁制度,以避免货物长期滞留在边境和中央海关部门。
2、扩大海关警察权限:
赋予海关警察更广泛、更灵活的监管和检查权限,以打击边境口岸走私活动。
3、车辆进口规定:
完全禁止进口二手和旧车辆,仅允许进口新车。
4、禁止与以色列相关商品:
根据第112条,禁止进口任何违反对以色列抵制规定的商品,或原产以色列的产品。
5、修改报关行业:
禁止个人以自然人身份从事报关业务。从业者必须转为法人实体(持牌公司),并缴纳 2.5万美元现金担保,以及每年 5000 美元续费。
6、暂停部分商品进口:
禁止部分商品进口(如鸡肉、鸡蛋,以及部分水果和蔬菜),以保护本国产业。
7、打击走私:
法律赋予海关更大的检查、扣押和追查走私犯罪的权力,包括查扣货物、运输工具及相关资金。
新海关法的经济目标:
1、提高透明度与办事效率:
解决以往行政模糊问题,加快海关审查流程,减少货物等待时间并降低额外成本。
2、建立大型自由区:
为与外国及区域企业合作建立大型项目和自由区提供法律基础。
3、加强与邻国的经济一体化:
促进与伊拉克等邻国通过边境口岸和地中海港口开展石油及货物运输与贸易往来。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