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说是数字人做的时候,我就一惊,难道这样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但好在后面她是承认未审核的错误了。
#韩安冉向女明星道歉#
不过,说实话,美商和整商这种词汇,如果不是提示信息给的具体的话,ai不太会这么输出的。
所以不管是不是后期没审核,还是前期就这么想的,反正最后发出来的时候,不可能不知道这是侵权的。(已经很多很多这类的案例被告了)。
但我真正想说的是,整个事情真的影响特别坏,我毫不夸张地说:这就是一次彻头彻尾的对法律的利用!以及真正的浪费公共资源!
很多人讨论韩安冉的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很显然是的,都取证了。
但真正的问题不是"她有没有侵权",而是"她为什么要侵权"。
我来拆解:
第一步:制造显而易见的有流量的侵权内容
首先要明确,韩安冉是有公司做这些美业生意的,其先发布所谓AI数字人视频,点评女星"整商"并排名。
我去查了下,这条视频应该全程没有任何"AI生成"标识,如果她自己的道歉属实,那么她首先就违反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17条和第《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第10条的强制性要求。
第二步:出来道歉甩锅ai还来抽奖带货
当舆论发酵、法律风险显现时,韩安冉迅速发布道歉声明,声称"AI数字人制作完成,未审核团队就发布",试图以"未审核"为由进行责任切割。
#韩安冉 ai数字人#
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
注意,这里的责任主体是"提供者"——即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组织、个人。
韩安冉团队使用AI数字人生成内容对外发布,她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提供者",必须承担网络信息安全义务。
《办法》第十条进一步明确:提供者应当"指导使用者科学理性认识和依法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
这意味着,韩安冉不仅自己要审核,还要确保团队成员也依法使用AI工具。
第三步:最让我反感的利用黑流量营销
如前所述,韩安冉是有公司做这些美业生意的,这就已经无需多言了。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