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LIT礼想主义
26-05-20 16:20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http://t.cn/AXimMZ9E前几天发的澄清稿,看到转发区仍有质疑甚至谩骂声,尤其集中在“策划案”部分。所以这次单独再做一次附加澄清,回应几个被某群体反复误传的点:

1️⃣“7月企划案不存在”是对方律师的辩词,不是法院判决
有人拿闵熙珍律师当庭说的“无法确认7月企划案真实存在”来当判决结论。但那是律师的单方面攻击,不是法官的认定。真正的判决书(2025年10月30日)写得清清楚楚:“虽然存在部分相似性,但很难认定ILLIT复制了NewJooos的内容。偶像概念很难被认为包含在商标权或知识产权中。”

2️⃣不构成著作权抄袭,法律层面已经结案
既然连反对者自己都承认“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抄袭”,那这件事在法律上就是没有抄袭。
可以直接看第四点,看过的策划案也仅是模板(mxz方自己提供的举报人证据录音内容)

3️⃣“相当程度上借鉴”不是法院的话
那句话出自闵熙珍律师的口中,判决书末尾明确写道:“本裁判部不对两集团之间的具体内容是否构成抄袭做出直接判定。”
⚠️因此,法院从来没有给任何人站队!

4️⃣模板化结构 ≠ 艺术创意
录音里举报人自己用的词是“그룹화”(模板化/格式化),说的是工作流框架、排期表、汇报格式。这些东西和视觉风格、编舞、造型没有关系。工作流参考和抄袭创意是两码事。

5️⃣7月企划案真实存在,已作为证据提交
blft的官方声明中明确写了“2023年7月21日最终确定并内部共享”,这背后是律师团队已经向法庭提交了带有时间戳的系统后台截图和电子存证鉴定书,并非口头编造。

6️⃣闵熙珍方律师自己都说是“个人主观意见表达”
庭审中,闵熙珍律师承认发布会上的抄袭控诉“不过是在倾诉个人心情时说的话,纯粹是个人意见表达”。连她自己都不敢坚定地认定illit抄袭了。

所以,请大家擦亮眼睛,不要被有心之人恶意传播误导而歪曲事实,更不要被节奏带着跑。

🔍详细内容见附图,所有内容均基于韩国法院公开判决、庭审纪实及官方报道整理。

发布于 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