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小骑行”变成“大事故”】5月1日13时32分,蒲某某(男,12岁)骑行自行车至广安区广门路一品天下路段时,因操作不当驶向对向车道,与唐某某停在路侧的车牌号为川XD****2小型新能源汽车车头相撞,事故造成蒲某某受轻伤,两车受损。#覆车之戒#
经调查认定:蒲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唐某某无责。
#交警提示# 未成年人出行,家长务必加强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孩子养成“知危险、会避险”的出行习惯,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别让一时疏忽酿成终身遗憾。 @四川交警 http://t.cn/AX6vcPJ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