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戳伤眼球女教师希望处分涉事女生#浙江温州一名小学女教师因课间劝阻学生冲突,被六年级女生用金属镊子蓄意戳穿眼球致终身残疾和心理创伤,但因施害者未满14岁未被行政处罚,引发公众对教师权益保障与未成年人惩戒机制的强烈质疑。
一、事件核心事实与伤情
暴力伤害经过
2026年1月7日,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英语教师宋某某(42岁)在课间发现两名六年级学生争执,三次上前调解。首次平息冲突后,女生返回座位,当宋老师再次劝阻时,女生突然情绪失控击打其手臂,被短暂压制。随后女生趁宋老师转身,用藏匿的金属镊子猛戳其右眼,导致眼球破裂、当场失明并大量出血。
永久性损伤与心理创伤
医学诊断:右眼视网膜与脉络膜脱落,玻璃体切除超4/5,确诊外伤性白内障、继发性青光眼,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两次手术后视力仅剩0.04,需第三次手术,面临失明风险。
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出现反复噩梦、畏光、焦虑症状,甚至路过校门会干呕呕吐。 http://t.cn/AX6PYg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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