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东南眼科医院 #医疗维权 #手术资质存疑 #患者权益
【家属术后维权记录】
2021年7月,我的妻子在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台江院区接受近视激光手术,术后出现严重视力损伤,近乎失明。
后续维权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以下情况:
1. 本次手术的收费主体为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但金山新院的执业许可证核发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晚于手术时间。
2. 手术实际在台江老院区开展,收款账户却为金山新院,两家为独立登记机构,主体存在混用情况。
3. 院方无法提供2021年台江老院区开展近视激光手术的相关备案材料,也无法提供完整的原始手术病历。
我对上述资质、收费与病历问题存在严重疑问,恳请相关主管部门介入核查,为普通患者主持公道。
现场相关材料与记录均已完整留存,我会坚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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