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主角营销争议#】近日,有网友曝剧方砸千万重金做剧情切片、买推流,重金才换一条百万赞虚流量,追剧转化率惨不忍睹,多部剧集接连被平台下架。而《主角》硬刚抖音、不做短视频营销照样热度破圈,连带宣传该剧的秦腔直播遭封禁。
5月20日,抖音发布辟谣称““秦腔直播因剧宣被封禁”为谣言。实际情况是抖音规则禁止录播伪装为直播,该账号系多次涉及录播违规被处罚,与电视剧宣发无关。”随后#抖音禁止录播伪装为直播#登上热搜引发热议。
5月21日,@周兆成律师 发文谈及此事称“
一、剧集官号发版权素材,必须取得版权平台授权
依据《著作权法》,视听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法律严格保护 。版权方持有独家播映权时,剧集官方账号未经明确授权,擅自发布正片片段、版权素材,可能构成侵权。抖音要求提交完整版权文件,是规避诉讼风险的合法风控举措。
二、独家播映权有边界,不能无限限制片方合理宣发
版权方的独家权并非绝对,片方依法享有宣传推广、合理使用素材的权利,版权方不得滥用权利过度限制片方正常宣发,具体权限应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三、抖音限制版权内容传播,属于合规风控
抖音与版权方合作到期,为避免陷入侵权诉讼,依法限制无授权内容传播,是平台履行版权注意义务的正常操作,并非针对剧集刻意打压。
四、录播违规被罚与剧宣无关,平台规则合法有效
抖音禁止“录播伪装直播”是公开透明的平台规则,相关账号因多次违规被处罚,属于规则正常适用,和剧集宣发没有任何关联。
五、编造“2000万投流”谣言,需承担法律责任
散布虚假营销信息,民事上侵害他人名誉权,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行政上可被拘留、罚款;情节严重还涉嫌诽谤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六、长短视频四方权利边界清晰
片方享有著作权与合理宣发权,版权方在授权范围内管控传播,平台负审核与风控义务,创作者仅能在授权范围内使用素材,四方均应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红薯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