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只有父亲节母亲节,却没有儿子节、女儿节呢?
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为什么要有母亲节、父亲节?
父母到底哪里伟大了?
一个人做了他自己责任之内的事,能叫伟大吗?
你上班完成老板交代的任务,老板夸你“太伟大了”,你什么感觉?是不是觉得他有病?
那你养的是自己的孩子,法律规定的义务,弃养事犯法的,怎么就成了“伟大”了呢?
再说——如果父母养孩子叫伟大,那孩子长大后赡养父母,是不是也该叫伟大?
那怎么没有儿子节、女儿节呢?
公平吗?
最近很火爆的电影,《给阿嬷的情书》,真的很感人。
为什么感人?
因为谢南枝养了一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素不相识的女人,养了几十年。
那不是她的责任,不是她必须做的事。
她做了,所以伟大,所以动人。
反过来说——
父母养自己的孩子,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是义务。
你生了他,你养了他,就伟大吗?
那全中国十几亿人,个个都伟大了?
我真觉得现在这个社会把“父母”两个字捧得太高了。
高到什么程度呢?
高到“一事无成的男女,耕了一次地,就变成了伟大的父母”。
高到什么程度呢?
高到“穷了一辈子的爷爷的爷爷奶奶的奶奶,死了之后就能保佑你升官发财”。
这有多荒唐。
还有那些亲戚关系,更是奇奇怪怪。
就因为跟你有那么一点点血缘关系,他们就天然站在道德的制高点。
过年回家,七大姑八大姨围着你问:工资多少?买房了吗?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
你要是不耐烦,他们就说你“不尊重长辈”。
凭什么?
就因为他们比你早生了几年?
就因为他们跟你爸妈有点关系?
你有没有想过——
我们跟父母、跟亲戚之间的这种关系,本质上到底是什么?
说白了,大多数情况下,就是一种交换。
父母养你小,你养父母老。
你小时候他们给你饭吃,他们老了以后你给他们饭吃。
这是一个契约,一个最基础的社会契约。
不是恩情,不是伟大,是责任。
你当然可以爱你的父母,你也应该爱。
但不要把“爱”和“伟大”混为一谈。
爱是情感,伟大是超越义务的奉献。
养自己的孩子,不叫超越义务。
养别人的孩子,才叫超越义务。
真正的伟大是什么?
是明明可以不做的,她去做了。
是明明跟她无关的,她扛起来了。
是那些放弃自己本可以轻松的人生,去托举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人。
那才叫伟大。
而我们大部分人,只是在一个正常的家庭关系里,完成了自己该做的事。
父母完成了父母该做的事,子女完成了子女该做的事。
这很好,这值得珍惜,值得感恩。
但不是伟大。
不是让你恨你的父母,不是让你不孝顺。
恰恰相反,我觉得很多家庭的关系之所以扭曲,就是因为“伟大”这个词太重了。
重到父母觉得:我生了你,我养了你,我这么伟大,你就该听我的。
重到孩子觉得:父母这么伟大,我要是有一点不顺他们的意,我就是不孝。
重到亲戚觉得:我是你长辈,我这么“尊贵”,你就该忍受我的指指点点。
你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一旦把“责任”说成“伟大”,很多关系就变味了。
伟大的帽子一戴,就别想摘下来了。
你要是不感恩戴德,你就是白眼狼。
你要是不听话,你就是不孝。
你要是不按照他们的意愿生活,你就是没良心。
可问题是——
他们做的,是他们本来就该做的事啊。
我们需要的,不是把父母捧上神坛,而是让每一个父母和孩子,都能健康、平等、有边界地相处。
你爱我,我也爱你。
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
不是因为你是“伟大的父母”,而是因为我们是互相在乎的亲人。
这,不比“伟大”更真实吗?
所以,别再动不动就说父母伟大了。
他们只是普通人,你也是普通人。
普通人互相善待,就很好了。
真正的伟大,留给那些做了“本可以不做的善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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