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日,浙江省律师协会发布《关于违规查询公民信息的风险警示函》,要求“律师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必须基于真实委托关系和合法诉讼事由,且限定于具体案件的必要范围”,严禁“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接受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为目的的查询委托,将查询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
发布于 四川
2026年5月13日,浙江省律师协会发布《关于违规查询公民信息的风险警示函》,要求“律师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必须基于真实委托关系和合法诉讼事由,且限定于具体案件的必要范围”,严禁“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接受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为目的的查询委托,将查询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