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期子宫癌被医院误诊1期女子发声#:用假造的肺癌诊断报告申请购买抗癌药】#食药监部门调查女子子宫癌变肺癌#子宫癌患者的抗癌药,却是用假造的肺癌诊断报告申请购买的,“这种总价15万的进口抗癌药,差点要了我的命。”浙江湖州的金女士(化名)在打给@大象新闻 的热线电话中,语气悲愤。近日,大象新闻记者赶赴杭州,见到了金女士。http://t.cn/AX6wfCxy
2023年,时年50岁的金女士确诊子宫内膜癌,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手术治疗。当年3月8日术后金女士被告知,病灶已切除,医生判断属于Ⅰ期子宫癌,不用放化疗,回去休养就行。几个月后当金女士拿到病理报告一看傻眼了,报告上显示金女士Ⅲ期子宫癌!于是,在医生劝说下,金女士花15万买化疗药“帕博利珠单抗”。但是使用之后,金女士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反应。
化疗期间,家人感觉金女士身体越来越差,劝金女士到上海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找医生再给看看。两位妇科专家先后看了金女士的病历和检测报告后均表示,结合金女士的基因检测报告,出现不良反应的最大可能是“帕博利珠单抗”不适合,建议停用。#护士忘给化疗药女子各项指标异常#
2025年金女士向杭州市上城区法院起诉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医疗损害,并在法院指定的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了司法鉴定。鉴定显示邵逸夫医院存在的医疗缺陷包括:“单凭手术医师印象出院诊断为‘子宫内膜恶性肿瘤(ⅠA期)’缺依据,手术中所见已提示高于子宫内膜癌分期临床Ⅲ期。”鉴定意见中还包括:“病理报告延迟;化疗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
为了搞清楚这款药到底适用不适用于自己的病情,金女士致电提供“帕博利珠单抗”的医药公司,却得到回复:“帕博利珠单抗”在国内尚未获得用于治疗子宫癌的上市批准。自己用的药并未在国内获批上市,金女士极为吃惊,遂投诉至杭州市卫生健康部门,调查取证过程中,金女士又发现了更让她震惊的事,在购药附加赠药的申请文件中,她的病情居然变成了肺癌。
在多次向卫健部门、公安机关投诉后,当初卖药的医药代表找上门来,承认是自己假造了病历,并表示假造病历是为了帮金女士申请购药后的额外免费赠药,请求金女士不要提起刑事诉讼,表示愿意个人赔偿金女士几万元,私了此事。
在记者发稿前,卫健部门工作人员联系金女士说,杭州食药监部门目前也已介入调查此事。卫健部门会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方面,先就双方纠纷进行调解,金女士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此事进展,大象新闻将持续关注。 http://t.cn/AX6wfWy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