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
26-05-21 16:38 微博认证: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

【#男子举报违法寄烟反被泄密遭威胁# 别让举报者腹背受敌】华商报大风新闻近日报道了一个案例,河北某地一市民在发现有人邮寄了40多条名牌香烟、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上限且可能是无证买卖后,向当地的烟草专卖局举报,涉案香烟被查获并被拍卖,但举报者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导致其遭到被举报者威胁,他就此事进行投诉后,当地烟草专卖局一名工作人员联系他希望私了,被拒绝。

目前尚没有披露是哪个环节泄露了举报者的信息,但当地烟草专卖局相关人员的做法,给人一种嫌疑较大且希望私下解决的印象,这种泄露不知是偶发行为,还是以前也发生过、甚至是经常发生的行为?泄露者与被举报者之间有没有利益上的勾连?是仅仅个人泄露还是单位也知情甚至做出安排?这些都有待相关部门做出调查。举报是一种对发现违规和违法行为作用明显、但举报者承担了较高的被报复风险、因而特别依赖相关部门予以保护的行为,如果受理举报的部门不注意保护举报者的信息甚至主动泄露给被举报者,事实上让举报者陷入腹背受敌的境地,这可能是影响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核心问题。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务人员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周刊君说# http://t.cn/AX6wJHR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