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于律师
26-05-21 16:57 微博认证: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于洋

#监狱来的妈妈停映#这部电影停映是必然的,但只由上海电影局“依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远远不够:
一:如果制作方是以“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为由申请司法部门审批入监进行拍摄,但却实际进行商业故事片拍摄,不仅违反了监狱管理规定,也涉嫌欺骗;
二: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担任商业电影主演,不符合相关规定;
三:从可见的赵晓红在公开场合的表现来看,对自己曾经所犯下的严重罪行,毫无愧疚,其改造效果值得怀疑;
四:通过网上公开的刑事判决书对案发现场情况的了解,结合近来一些有刑事司法背景的网友的贴文,个人认为原判决在认定事实以及定性上存在疑点。
综上:应该考虑由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本次事件相关的一切问题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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