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比亚迪汉EV将调整闪充权益,实施限额
笔者刚刚收到一份网传文件截图,抬头为《王朝网外部通知》,带有某位人士的名字和工号,部分内容如下:
特针对汉EV闪充版车型的闪充权益进行如下说明及要求:
一、权益说明
1、享受权益车型:仅限非营运车辆,营运车辆不享受免费闪充权益。
2、权益内容:非营运车辆自交车之日起,可享受12个月在比亚迪闪充充电桩免费充电权益,每辆车每月限300度电量。
3、结转规则:当月未使用完的充电额度可自动结转至后续月份累积使用,所有权益仅可在交车起12个月整体周期内结转累积使用,周期届满后未使用权益统一清零。
4、超额自付规则:当月权益总充电额度(含累积额度)消耗完毕后,超出充电部分需由用户自行付费补缴,不支持提前借用,预抵扣次月或后续发放的权益生效后进行抵扣。
店端执行要求
1、商家应在与用户的购车合同中增加以上闪充"权益说明"
2、销售人员应在销售时告知客户相关权益。
目前尚不清楚比亚迪其他闪充车型是否会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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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