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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1 22:31 微博认证:头条新闻官方账号

#溺亡男子被偷运回家3天后尸体已腐烂#【叔侄俩将溺亡男子送回家离开,未通知对方家人也未报警,3天后被发现已腐烂,做好事还是涉嫌犯罪?】#将溺亡同伴偷运回家认为在做好事#“谢家叔侄俩把我弟弟送回家后放在堂屋就离开了,他们说因为害怕便没有报警。”四川何女士质疑说,究竟是在做好事还是涉嫌犯罪?死者叫何柯(化名),38岁,独自居住在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龙万乡农村。2025年9月7日被发现死在家中,“舅妈远远地看到弟弟家的大门敞开着,还闻到一股尸臭味,走近一看,看到他躺在堂屋中央一块凉板上,已经高度腐烂,他穿着衣服,但内裤是脱掉了的,舅妈赶紧将情况告诉了我妈,我妈立即给我打了电话。”何女士说,事后他们查看监控视频发现弟弟曾被两男子用电瓶车送回家,这两人是同村的谢家叔侄。

警方对何柯做了尸检,得出的结论是肺部有少量硅藻,符合生前溺水死亡的情形,排除他杀,决定不予立案。

何女士称,事发39天后,弟弟在老家下葬,但他们对此仍有疑问,对警方的结论不服,遂向富顺县检察院申诉,希望进一步弄清楚何柯死亡真相。何女士的爱人林先生说,他曾亲自给谢家叔叔打了电话,询问当天事发经过,对方回应说,他们和何柯相约到水库游泳,何柯溺水后他们将其打捞上岸送回家,因害怕未报警,他们认为自己是在做好事。但是夫妻俩了解到,事发后,他们装作若无其事还外出打工。“何柯既然是溺水身亡,当时他俩为啥不拨打120和110求助?”何女士夫妻俩质疑说,事发现场只有他们3人,当初何柯究竟是如何死亡的,希望进一步调查清楚,“此外,他们用电瓶车将他送回家摆在堂屋中央,也没有告诉我们家人,怀疑涉嫌侮辱尸体罪。”

2026年5月11日,何女士母亲接到富顺县检察院书面回复称,“认为何柯的死亡符合溺水死亡的情形,谢家叔侄俩的行为与其死亡结果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该检察院还回复说,谢家叔侄俩没有侮辱、毁坏尸体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涉嫌侮辱尸体罪,富顺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何女士说,他们对该回复不服,打算继续申诉。

另据介绍,事发后,谢家叔侄支付了何家8万元丧葬费等。目前,此事尚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http://t.cn/AX62wi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