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面条Plus
26-05-21 23:50 微博认证:海外新鲜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美国司法部(DOJ)于5月19日公布了一件关于中国的大案子,七名华人高管和四家世界最大集装箱制造公司被控串谋限制全球几乎所有标准非冷藏集装箱的产量并操纵其价格,一切的开始是这几家公司2019年在深圳开了一个会。

2019年11月,中集、东方(上海寰宇/DFIC,中远旗下公司)、新华昌三家公司在深圳开了一个和会,商讨通过限产来抬高集装箱的价格。2020年,新加坡胜狮货柜和另一家公司也加入了这个联盟。中集、东方、新华昌、胜狮货柜四家公司控制全球约95%的标准非冷藏集装箱生产,影响约350亿美元贸易。

他们商讨的限产措施包括:限制每条生产线每天班次/工时;在49条干货集装箱生产线安装87个监控摄像头实时监督合规;不新建工厂;设立罚款基金惩罚超产者。后来扩展到按客户/工厂线分配产量配额(如2023年11月胜狮高管向CEO汇报“总允许产能”和配额)。

这导致2019-2021年间集装箱价格大致翻倍,参与的公司利润暴增。比如中集集装箱业务利润从约1980万美元增至2021年约17.5亿美元;胜狮从亏损转为盈利。

这期案件由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Antitrust Division)旧金山办公室主导调查,FBI、美国邮政监察长办公室(USPS OIG)和总务管理局监察长办公室(GSA OIG)等参与。官方描述为“thorough, speedy investigation”(彻底且迅速的调查),表明调查在2025年10月大陪审团起诉前已进行数月至一年以上。

目前最新的案件进展是胜狮货柜市场营销总监,马南庆(Vick Nam Hing Ma)于2026年4月14日在法国被捕,目前等待引渡至美国。美国对其余6名高管也发出了通缉令。

参照过往的案例,对个人(高管)每项指控最高10年监禁 + 100万美元罚款。实际量刑由法官根据美国量刑指南、犯罪严重性、被告角色、合作程度等决定。考虑到涉及全球供应链、疫情期间影响、数以十亿计经济损失,可能面临较重刑期(类似大型国际卡特尔案常有数年监禁)。

对于上述4家公司,每家公司最高1亿美元罚款,可增至犯罪所得的两倍或受害者损失的两倍(如果更高)。鉴于利润暴增和影响规模,罚款可能非常高(可能数亿美元)。公司还可能面临民事诉讼、禁令或国际后果。

目前这个案件还在起诉阶段,但看美国发出来的起诉书和证据,感觉这个案子实锤的可能性很大,尤其是等待引渡的马南庆,估计免不了牢狱之灾。

这个案件的争议之处在于,美国到底是消除垄断隐患的屠龙少年,还是找茬对中国公司下黑手?我的看法是,兼而有之。

首先,这四家公司的行为是否涉嫌垄断,咱们不从美国的法律判断,就算是咱们中国的《反垄断法》,也基本上可以认定属于垄断。中国《反垄断法》第13条明确禁止垄断协议(横向卡特尔),包括:

•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产量限制);
•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 其他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协同行为。

本案中,四家公司(中集、胜狮、东方、新华昌等)被指控通过深圳会议、产量配额、监控摄像头监督生产线、罚款基金、不建新厂等手段实施限产提价,完全符合上述禁止行为。

那么,有正义感的小伙伴可能会问,那为什么中国不查?要美国来查?别天真了。反垄断的目的是保护产业。所以查不查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有垄断,要看产业的好处落在谁手里。苹果公司做垄断的封闭系统,收30%,美国查他吗?韩国三星和海力士,内存动不动涨价,韩国查他们吗?

同理,这四家公司,涨价以后,稳固了集装箱产业链,虽然涨价了,但肉烂在了锅里,所以不查他们是很正常的行为。而反观美国,没有一家生产集装箱的工厂,集装箱涨价,美国是啥好处没有,纯受害方,当然希望严查啦。

第二个问题是,美国这种行为算不算无理取闹,盯着中国产业链打。这倒也未必。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过去20-30年处理的国际卡特尔案很多,对自己人或者对盟友,下手都挺狠的。

比较典型的几个案例,一是1990年代,美国ADM公司和日韩企业合谋垄断赖氨酸(饲料添加剂)价格并分配市场份额。事后总刑事罚款约1.05亿美元(当时纪录),ADM单独支付7000万美元。还面临大量民事和解(三倍损害赔偿)。ADM三位高管(包括副总裁)被判刑,总刑期99个月(最长36个月)。其他涉案高管也面临监禁。这个案件里,美国公司判最重。

第二个案例是2010年代的汽车零部件(Auto Parts)超级卡特尔,涉及数十家日本、德国等公司,在转向器、轴承、线束等多个零部件上固定价格、分配客户并限制竞争,持续多年,影响全球汽车供应链。美国司法部对这些公司罚款总计超30亿美元(部分公司单笔数亿美元),加上全球民事和解超200亿美元。 同时还起诉了190多名高管(多为日本人),68人被判监禁,总刑期超1175个月(平均约17个月/人)。部分高管逃亡(躲在日本)。这是制造业中规模最大的个人追责案例。

还有2000年代的DRAM内存芯片卡特尔案件,涉及三星、海力士、Infineon等,这几家公司固定DRAM价格。事后三星罚款3亿美元、海力士1.85亿美元、Infineon 1.6亿美元等,总罚款数亿美元。 多名高管(包括德国人)被判4-6个月监禁。

所以,从这几个案子来看,美国司法部确实是在认真努力的执法,且从证据看这4家企业的垄断很清楚。

那么为什么又说美国是在找茬对中国公司下黑手呢?因为集装箱制造这个产业太小了,正常情况下,不值得美国政府或者反垄断局出手。

一个20尺的标准集装箱,新箱的采购价格大约是1500-3000美元,可以用10-15年,15年以后不是废弃了,而是转到陆地上当存储或改装住房,还可以用10-20年。所以如果摊到每年来算,集装箱的价格非常便宜。占海运的运输总成本的比例也很低,不到10%。正常来说美国司法部实在没必要来纠结这个每年总计120亿美元的小产业。说不定美国为了调查这些事情花的钱都比省下来的钱多。

但是美国偏偏较真了。在公布的起诉书中,官方用词强调“中国坏演员”“利用疫情谋利”“保护美国消费者”,带有强烈政治色彩。公布时间接近美中峰会,敏感性很高。

美国近年来加强对华供应链安全审查,大力宣传包括集装箱制造依赖中国95%产能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担忧,这与“脱钩/去风险”战略一致。类似针对中国企业的反垄断/国家安全行动明显增多。

所以从我的判断来说,美国这么用力,为了反垄断还是为了敲打中国,可能一半一半。

这个案件未来会如何走向还不好说,即便美国法院判决高额处罚,中国公司也不太可能认真执行。而且还不用太害怕,毕竟95%属于事实上的垄断,如果双方绝交,美国要真的断货,还真没地方可以补货。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