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6-05-22 08:30 微博认证:V+优质创作者 2025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科技博主

大家现在看见#女子收22万彩礼拉黑准新郎#这个案子觉得很奇怪,是因为之前这些案例全被屏蔽了。整个事情很简单,女方有男朋友,但是缺钱,所以就去找了一个愿意给彩礼结婚的男性,和他结婚去拿彩礼,拿了彩礼就跑了,去和她喜欢的男朋友一起生活。警方在这个案子里面是去查了,并且公开曝光女方的这个行为,认为是违法的。

这里面还冒出一个新词,说女方是“逃避夫妻义务”。

你第一次看到,会觉得这个女孩子做的太过分了。但是现实中这早就是一个社会现象了。

这类案子第一次得到曝光,是云南某地的女孩子集体前往安徽农村找老实人结婚。这些女孩子多数是有男朋友的,但是男朋友经济能力不行,所以她们就跑到安徽农村找人结婚拿彩礼。拿完彩礼正式登记结婚之后,以各种原因推脱和法定老公发生性关系,然后过差不多一个月就集体性的消失去和自己真爱的男友一起生活了。原因就说老公家暴,她是逃离家暴。

和男朋友一起生活之后,生孩子就做DNA鉴定,登记男友的户口。老公来找,也是无权可维。道理很简单,我国法定的彩礼就不包含所谓的夫妻义务,强调的是男方为了结婚对女方的无偿赠予。女方给喜欢的男友生孩子,也是生育决定权的体现,她的法定丈夫是无权干涉的。

你在那个时候是不能说类似的案件是诈骗的。道理也很简单,当初这些案件决定就是全当个案处理,让男方拿着结婚证打官司,可以退一部分彩礼。打离婚官司对男方也是耗时耗力。老实人拖个几年能要回一部分钱就算很了不起了。

这类案子刚曝光的时候,其实在业内引发了很大的争议。这些女孩子用自己的行为,可以说是戏弄了立法者。你越说这个东西合法,大家越觉得这样立法是不对的。因为在这套系统里面,甚至不是性别问题,而是谁老实谁吃亏。

因为这些女孩子有两个男人,一个愿意给彩礼结婚,到最后拿了结婚证,结果什么都没有,甚至依法他都不能去限制他法定的老婆去和别人生孩子。另一个没有结婚证,其实也没有任何影响,不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只要说女友是逃离家暴,就可以不受任何婚姻义务的约束。

今天把这类案例拿出来,直接放到热搜上,也应该是一种转向,希望类似的事情能少一点。但是目前的婚姻法律的框架体系不变,其实还真对类似案例没什么办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