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桂法苑
26-05-22 09:05 微博认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发布了头条文章:#优秀案例#《为他人实施非法行医提供便利,属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覃某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安排他人在酒店内开展丰胸手术,从中收取“提成费”12317元。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http://t.cn/AX6yHGr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