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05-22 18:53 微博认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

【试用期3+3个月?公司:总时长合法,法院:二次约定违法!】这职场套路防不胜防——试用期里勤勤恳恳工作,眼看就要转正HR突然一句:“你的表现差点意思,试用期再延3个月。放心,公司懂法,总时长还在法定范围内的。”这合法吗?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怎么说👉http://t.cn/AX6490a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