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5-22 19:01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主任 企业及企业家犯罪辩护研究中心负责人

【胆子真大,竟敢在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刑事辩护#

经过一周的鏖战,终于结束了安阳的再次庭审。今天的庭审又一个重大发现,一份认定被告人构成强迫交易罪的合同原件,第一页极有可能被人为替换,涉嫌伪造。主要理由有二,一是第二页骑缝章左侧边缘缺失,缺失的部分本应在第一页,但第一页没有骑缝章。二是合同第二页至尾页,有六个订书钉的订孔,第一页有四个订书钉的订孔,这说明,合同原来的钉被取下来后,重新制作了第一页,然后进行了重新装订,但在重新装订时,忘记使用原来旧的订孔,所以,未被替换的合同页就比首页多了订孔。我们当庭要求法庭及公诉人对该情形进行确认,审判长将该情形记入了庭审笔录。这显然属于伪造证据的行为。该份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强迫交易罪是否成立,非常关键。

​这就是我经常强调的,细节决定成败。有时,一个细节就可以改变整个案件的走向!在办理本案过程中,王亚伟律师、张宇律师,颜立东律师都为案件付出了很多时间,提出了很多关键意见,做出了重要贡献。这就是团队的力量!感谢大家的辛苦付出!

​这个案件最大的问题就是侦查人员在制作各种笔录时,针对性、倾向性非常明显,很不客观、很不公正。甚至经常用事后、庭后的言辞证据去否定行为当时形成的客观证据。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在这个案件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我们代理案件至今,一直在努力还原真相,我相信,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造假,早晚要付出代价!#律师[超话]#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