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办学20条底线要求出台#,力争3年全部达标】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明确提出了新的20条底线要求。
一是在学校校舍建设方面。明确校园旗台旗杆设置和国旗使用要求。针对危房情况,要求拆除或封存D级危房,考虑到地方财政经费压力,明确C级危房经加固评估达标后使用。教室等室内采光和照明应符合国家标准。
二是在安全防范建设方面。学校实施封闭管理,校门口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和防冲撞设施,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还对学校消防和应急疏散条件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是在生活硬件配备方面。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白开水、直饮水等,还对寄宿制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床位、厕所、盥洗设备等提出要求。
四是在教学设施装备方面。对学校课桌椅、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心理辅导室、数字化基础环境、学科实验室、音乐美术教室和教学器材、图书馆(室)图书配备等方面提出要求。
五是在教职工配备方面。专任教师配备满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需要,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同时,对学生宿舍管理员、保安员、校医等后勤生活保障人员配备作出规定。http://t.cn/AX6bqS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