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四川
26-05-22 23:00 微博认证:四川省司法厅官方微博

【组建机构】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via:瑞达法考 #法姐讲法[超话]# #打卡法考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