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刘祥
26-05-23 07:00 微博认证:北京瑞达成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刑法讲师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法考[超话]# 134.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http://t.cn/AX6wXNYR ​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