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朵爱吃糯米糍的小红花
26-05-23 10:48 微博认证:超话创作官(阳光信用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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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码被拍121码:行车记录仪为啥“不算数”

咸阳司机开依维柯厢货,行车记录仪显示55km/h,却被抓拍121km/h,罚1000元记6分。

找交警申诉,对方一句话:行车记录仪没有法定测速资质,不能作为执法证据。

很多人懵了:

- 超速申诉时,记录仪=无效

- 车祸定责时,记录仪=关键证据

为啥差别这么大?

一、测速执法:要的是“法定资质+不可篡改”

交警用的地感线圈/雷达测速:

- 经省级计量院检定合格,每年标定

- 数据不可篡改、可溯源

- 法律明确:只有这类设备能直接认定超速

行车记录仪:

- 民用产品,无国家计量认证

- 测速靠GPS/画面估算,误差大(±5-15km/h)

- 视频可剪辑、快进,存在篡改风险
→ 只能当辅助参考,不能推翻执法设备

二、车祸定责:要的是“还原现场”

事故处理看的是:

- 谁闯红灯、谁压线、谁逆行

- 有无避让、是否酒驾

行车记录仪能:

- 完整还原事发经过、信号灯、路况

- 证明对方违规,划分责任比例
→ 这里它是核心目击证据,效力很高

三、一句话总结

- 测速执法:认官方检定设备(要绝对精准、不可篡改)

- 事故定责:认行车记录仪(要还原现场、分清责任)

四、司机怎么维权

1. 书面异议,要求交警出示测速仪检定证书

2. 申请第三方鉴定行车记录仪数据

3. 行政复议或诉讼,用完整视频+鉴定报告抗辩

这件事最扎心的是:普通人明明没超速,却要花时间、花钱去证明自己没错。

执法讲证据,但证据不该只对普通人苛刻。 http://t.cn/AX659sSR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