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回应时速不到60被抓拍121##行车记录仪时速不到60监控抓拍达121#
55码被拍121码:行车记录仪为啥“不算数”
咸阳司机开依维柯厢货,行车记录仪显示55km/h,却被抓拍121km/h,罚1000元记6分。
找交警申诉,对方一句话:行车记录仪没有法定测速资质,不能作为执法证据。
很多人懵了:
- 超速申诉时,记录仪=无效
- 车祸定责时,记录仪=关键证据
为啥差别这么大?
一、测速执法:要的是“法定资质+不可篡改”
交警用的地感线圈/雷达测速:
- 经省级计量院检定合格,每年标定
- 数据不可篡改、可溯源
- 法律明确:只有这类设备能直接认定超速
行车记录仪:
- 民用产品,无国家计量认证
- 测速靠GPS/画面估算,误差大(±5-15km/h)
- 视频可剪辑、快进,存在篡改风险
→ 只能当辅助参考,不能推翻执法设备
二、车祸定责:要的是“还原现场”
事故处理看的是:
- 谁闯红灯、谁压线、谁逆行
- 有无避让、是否酒驾
行车记录仪能:
- 完整还原事发经过、信号灯、路况
- 证明对方违规,划分责任比例
→ 这里它是核心目击证据,效力很高
三、一句话总结
- 测速执法:认官方检定设备(要绝对精准、不可篡改)
- 事故定责:认行车记录仪(要还原现场、分清责任)
四、司机怎么维权
1. 书面异议,要求交警出示测速仪检定证书
2. 申请第三方鉴定行车记录仪数据
3. 行政复议或诉讼,用完整视频+鉴定报告抗辩
这件事最扎心的是:普通人明明没超速,却要花时间、花钱去证明自己没错。
执法讲证据,但证据不该只对普通人苛刻。 http://t.cn/AX659s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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